近日,公安县人民法院收到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转来的一封信。
信中写道, ”通过本案,我对人民法院及法官有了新的认识。特向县人大呼吁,这样为企业办实事,一身正气,彰显司法公正的法官予以褒奖和弘扬。“
写信人是公安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同时也是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信中对公安法院法官叶凡杰、安代兵公正高效履职,为企业办实事给予高度赞扬。
此前,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厂房租给了某再生资源公司,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了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内容。
但在2020年9月,承租公司因对厂房使用管理不当发生火灾,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造成损失36万元。
事故发生后,再生资源公司暂停了生产经营,也未给付自2020年1月以来的租金和损失费用。农业发展公司经多次催讨都未果,于是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叶凡杰与安代兵多次前往工业园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从案件事实、法律规定、时间成本等多方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终止原被告签署的《厂房租赁合同》;被告将承租的厂房交付给原告,厂房内的设备及附属物由原告处理,所得价款抵偿租金及火灾损失。
该案从受理到调解结案,用时二十多天,取得良好的效果,收到企业负责人的点赞。
公安法院将紧紧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这条主线,切实把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职担当的实践行动,精准有效解决群众和企业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