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最大限度避免提押过程中出现疫情感染风险。近日,公安县人民法院开启“互联网+庭审”模式,将庭审现场移到了“云端”。
4月3日下午,技术人员通过网络与县看守所的视频设备进行连线调试,对庭审现场进行全面消杀,法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公诉人均佩戴口罩,一切准备就绪后,刑庭法官阳黎敲响了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庭审的第一槌,这是公安法院首次采用远程技术公开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
通过云端,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0月,被告人汪某受马某(已判刑)的邀约,将被害人罗某从湖南省澧县强行带至公安县,通过打耳光等方式向罗某索要钱财,罗某被敲诈勒索2万元,汪某分得500元,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人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被告人汪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供认不讳,当庭认罪认罚。
整个庭审过程中,设备信号稳定,画面清晰,完成了法庭调查、辩论等全部法定庭审环节,全程仅用了十二分钟。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4月7日上午,公安法院再次通过网络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件刑事案件,庭审中,在主审法官陈平的主持下,顺利进行了法庭调查、庭审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实现了庭审完整流畅、快速高效、秩序井然。
防疫时期,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审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公安法院启动网上庭审模式,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同时,确保公平正义不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