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确认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无效案。
庭审中,某镇人民政府镇长作为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庭审现场,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了充分的陈述答辩、举证质证和辩论。出庭负责人与行政相对人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就案件争议焦点发表了实质性意见。这种直接的对话方式,不仅有利于双方当事人更好地理解对方的立场和诉求,也为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奠定了基础。
庭后,该镇镇长表示,镇政府将认真研究行政相对人的诉求,积极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以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这种积极的态度和举措,不仅有助于提升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和形象,也为其他行政机关在处理类似问题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一把手”出庭应诉的举措,对于提升“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行政机关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而“一把手”作为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和决策者,其法治意识和行为示范效应尤为重要。
下一步,公安法院将继续深化这一做法,推动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化。同时,还将加强与其他行政机关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