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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平安公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09-14 16:00 来源: 阅读:17088

关于印发《公安县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平安公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人民法庭,机关各部门:

《公安县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平安公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院党组研究通过,现予以下发,请及时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公安县人民法院

关于推进“平安公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响应县委扎实推进平安公安建设的号召,努力提升全县公众安全感、治安满意度、执法满意度和平安建设公众知晓率、参与率(下称“一感两度两率”),经院党组研究,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平安建设的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创建工作的中心,立足法院工作实际,全面做好审判、执行、信访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积极争取平安机关,为建设“平安公安”、“法治公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积极参与“平安公安”建设,大力开展规范化创建活动,从严治警,从严治院,力争年底全院工作达到以下目标:

1、案件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案件质量评查优良率为98%以上,无超审限案件。

2、审判职能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3、涉访总量明显下隆,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达到90%以上,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健全,司法公信力得到提升。

4、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明显加强。

5、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 学习动员(2015年3月1日至4月30日) 

在学习传达县委、县政府《方案》的同时,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推进“平安公安”建设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 组织实施(2015年5月1日至12月15日)

搭建宣传平台,及时发布平安公安创建动态,每月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广泛宣传“平安公安”建设;开展“荧屏灯闪亮,平安在眼前”活动;开展“我是宣传员,平安在身边”活动;开展“平安树典型,民评是标准”活动等,全面贯彻落实“平安公安”建设。

第三阶段 总结检查(2015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

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针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总结经验,巩固成果,进一步推进“平安公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四、工作措施

1、组织召开动员宣讲大会。本院各人民法庭、机关各部门要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向干警发放平安建设宣传资料、一份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模拟测评问卷。(责任单位:各人民法庭、机关各部门;责任人:责任单位负责人)

2、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各人民法庭、机关有关部门要按照联系群众工作方案深入联系乡镇、村居开展走访宣讲活动,宣讲内容主要包括号召人民群众参与支持平安建设、正确认识和认真对待省市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自觉维护公安形象等。活动期间,各法庭、机关有关部门每月走访宣讲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各法庭、机关有关部门;责任人:责任单位负责人)

3、建立阵地,营造舆论氛围。加强与新闻媒体及本地新闻单位的主动对接,搭建宣传平台,播报专题新闻;在公安法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及时发布平安公安创建动态。(责任单位:研究室、各人民法庭、机关有关部门;责任人:责任单位负责人)

4、组织开展“荧屏灯闪亮,平安在眼前”活动。制作平安创建大幅标语1幅,在本院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平安建设宣传标语不少于2句。(责任单位:研究室、办公室;责任人:责任单位负责人)

5、组织开展“我是宣传员,平安在身边”活动。制作平安建设宣传橱窗,宣传平安建设工作;在“12.4”法制宣传日组织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责任单位:研究室、办公室、政治处;责任人:责任单位负责人)

6、组织开展“平安树典型,民评是标准”活动。组织开展人民满意法院干警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各人民法庭,机关各部门;责任人:责任单位负责人)

7、营造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涉枪涉爆犯罪,要全面加大对盗窃、抢劫等侵财型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要针对重大典型案件适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让更多群众受到教育。(责任单位:政治处、研究室、刑一庭、刑二庭;责任人:责任单位负责人)

8、注重化解社会矛盾,通过公正审判,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劳资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民商事案件。(责任单位:民一庭、民二庭;责任人:责任单位负责人)

9、强化政法队伍建设。各人民法庭、机关各部门要加强党建工作,强化人员的教育管理,深化作风建设,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和防腐拒变能力,坚持每周例会学习制度,提升队伍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责任单位:各人民法庭、机关各部门;责任人:责任单位负责人)

10、深化“两评查”(庭审评查、文书评选)活动。各人民法庭、机关有关部门要主动开展庭审评查申报工作,每名审判人员年内至少接受庭审评查一次;要积极开展裁判文书评选工作,每名审判人员年内至少提交裁判文书3份参加裁判文书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审管办、研究室、各人民法庭、机关有关部门;责任人:责任单位负责人)

11、落实案件回访制度。认真落实本院有关案件回访的规定,积极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对发现的好人好事积极予以宣传报道;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予以查处追究。(责任单位:监察室、政治处、研究室;责任人:责任单位负责人)

12、加强与“两代表一委员”的联系工作。各人民法庭、机关各部门严格落实本院《关于加强与“两代表一委员”联络工作的意见》规定的要求,必须认真开展走访、联络工作。各人民法庭、机关有关部门年内必须开展相关活动一次,主动介绍我院及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院监察室。(责任单位:各人民法庭、机关有关部门、监察室;责任人:责任单位负责人)

13、落实司法公开要求。进一步贯彻公开审判原则,扩大司法公开范围,拓宽人民法院接受社会监督的渠道,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做到立案公开、庭审内容公开、裁判过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公开。全院审判、执行部门应进一步提高陪审率并尝试陪审员参与调解、参与执行,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及社会团体旁听、观摩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庭审。(责任单位:各人民法庭、民一、民二、行政庭、刑事审判庭、执行局、审管办、立案庭;责任人:责任单位负责人)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组织开展“提升平安公安建设‘一感两度两率’”专项行动,是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全面构建平安公安、法治公安的具体行动,是增进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载体,是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法治文明指数的有效途径,是提升“一感两度两率”的重要手段。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这一主题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认识,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坚决有力的措施,求真务实的作风确保取得实效。

2、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本院成立以卜开知为组长,易青为副组长,各中层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陈士俊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督促检查。

3、统筹协调,整体推进

各部门要把开展“提升平安公安建设‘一感两度两率’”专项行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三抓一促”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要把开展这项活动与“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守讲树”活动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司法为民公正执法结合起来,综合部署各项措施,整体推进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