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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基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管理工作的几点认识

发布时间:2014-02-13 15:28 来源: 阅读:14458

 

法警大队是法律准予人民法院配置的一支武装力量,是基层法院警务工作的指挥部和组织者。法警大队管理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保障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质量与效率。因此,对基层法院法警大队管理工作必须科学管理,使其规范化、制度化。下面,本人就此谈几点认识。

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法警队的工作具有很强的特殊性,它是基层法院警务工作的指挥部和组织者,故必须“从严管理”。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在“从严管理”的基础上,我们更应该“依法管理”。这里的“法”,第一个可以理解为“法律”,依法律条例,坚持有章必循,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第二个可以理解为“各项规章制度”,根据上级指示,贯彻落实党的相关制度、相关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抓管理决不能思想上图虚名、工作上使虚劲。管理工作被动应付,上级警务部门检查、考核,突然抓一下;院长来了,重点管一管;领导走了,恢复原样,一切照旧,这些急功近利的短期思想和行为,不仅严重的妨碍着管理水平的发挥、管理能力的提高,而且对法警的思想作风产生不良影响,使法警思想在无形中受到形式主义、表面文章的侵害。因此,在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上,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的方针,按照院绩效考核内容对大队出勤、纪律情况,做到日有检查,周有讲评。通过队务会、作风纪律整顿等形式,增强法警的组织纪律观念;当然,我们要积极响应党中央和习主席的号召,坚决狠刹“四风”,奖励评比,检查整顿要落到实处、办的干脆、取得实效。同时,加强法警思想教育,以“科学发展观”为教育内容,以“十八大精神”为思想目标,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学习教育,提高法警的政治素质,增强法警的服务意识、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在加强队员学习的同时,作为法警队队长,我身先士卒,带头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熟悉条例、规则的要求及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掌握一定的文化基础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与政委一起研究新形势下法警队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该如何开展下一步的工作。

二、强化训练,严格推行军事化管理

法警大队作为保障审判秩序、维护法院工作安全稳定的武装力量,离不开严格的军事化管理和强有力地军事训练。面对日益复杂多样的社会矛盾和艰巨繁重的维稳工作,我们必须打造一支警务合格、作风过硬、保障有力的法警队伍。因此我们制定了严格的军事化训练管理方案(每周一三五早上7点半至八点半进行军事队列训练和警务工作训练)。周二、周四下午4点至6点和周六全天进行5公里越野训练。此外,我们全队干警到江北农场参加荆州中院组织的体能达标集训。在平时工作中我们还不定期组织体能、岗位技能达标考核,将考核成绩作为平时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做到有奖有惩,奖罚分明。通过严格的军事训练与考核,一方面增强全队干警的业务技能与军事素养,更重要的是提升干警的工作作风和团结向上的精神风貌,使之成为一支有战斗力、凝聚力,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司法警察队伍。

三、理解上级,关爱下级,以理服人

在法警大队的管理工作中,不仅要“管”,更要“理”。这里的“理”第一个可以理解为“理解上级”。司法警察是法院的一支重要司法力量,对各项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起着保障作用,在工作中要理解上级相关指示精神以及工作的意义、运作方式。只有对工作熟悉了、透彻了,对上级的指示相关精神理解明晰了,开展、管理工作才能满足上级的相关要求,根据相关科学内涵、科学规律把工作搞好。第二个“理”可以理解为“理解下级”。对于下级,我时刻提醒自己,要坚持文明带警,理解和关爱队员。在工作中,从严管理的同时,对于下级存在的不足,理解相关过错,通过指导、帮助的手段来纠正队员存在的问题;在生活上,关心爱护队员,对于有思想包袱的队员,主动靠上去,做思想工作,了解存在的困难,答疑解惑。坚持以自己真诚爱警之心去关心法警、体贴法警,让队员们感到亲人般的情谊、大家庭的温暖;要与“警”平等,自觉树立平等观念,谈话处事要设身处地、实事求是,尊重队员人格;要为“警”服务,从法警的需要出发,从法院实际出发,多为法警创造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为其解决后顾之忧。第三个“理”可以理解为“理解自己”。理解自己的工作性质,法警队队长除了要管理好队伍外,也是上级领导与下级同事沟通的桥梁。在积极理解、传达上级指示要求的同时,也要及时反映下级提出的问题。

四、妥善管理,张弛有度,“管”“理结合

正所谓“张弛有度,劳逸结合,在管理中要把握好“度”。工作上的严格、生活上的关心虽然是个对应链,但是要调和好,不能混为一谈,工作就是工作,生活就是生活;把严格的管理与科学的管理结合起来,做到制度上有据,落实上有度。对未按条例、规则制度做的法警要严格管理、严肃教育;对执行条例、规则较好的法警要加以鼓励,提高要求。逐步引导法警严格执行条例、规则和法院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其个性。

五、加强警务装备建设,改善执法硬件设施

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警务装备是保障法警战斗力的基础。法警从事的是“急、难、险、重”的工作,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开得动、拉得出、打得赢,必须有一定的武器装备作保障。法警警务装备要按照有关司法警察警务装备建设的标准进行投入,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一步一步落实、一项一项解决,彻底改变我们警务装备落后的状况。当前法警队必须配置的交通、通讯和警械应当配置齐全,保证法警能正常履行职责。同时,要适时更新装备,加快警务装备现代化建设的进度,提高现代条件下法警的战斗力。另外,基层法院应放手让法警队管理使用手中的装备,不要管得太严,统得太死,按照规定应由法警队负责管理的警务装备不交由其它部门保管,在囚车及指挥车的管理使用上也应专车专用(专职司机),交由法警队负责,避免影响法警训练和工作的积极性和相关任务的完成。

总的来说,法警队的管理建设离不开院党组和分管领导的关心和支持。基层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的管理提高还需要院领导从思想政治、警员合理优化配置、管理经费、警务装备等各个方面给予重点倾斜与支持。领导的关心、重视对于我们提高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保障警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广大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另外,法警队的工作也离不开每一位干警积极参与和辛勤投入。法警队的管理不能单凭法警大队大队长个人的经验、爱好,以个人意志代替条例、规则,要以“理”促“管”,“管”“理”结合,充分发扬我党民主集中的优良传统,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辩证指导思想,高度尊重和重视每一名干警的合理意见和建议,逐步增强广大干警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将法警队建设成一支有能力、有思想、能吃苦、团结向上、不断进取的战斗队伍,为我院的审判和日常工作、为社会的稳定和谐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