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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问答(一)

发布时间:2013-09-13 10:47 来源: 阅读:1008

   

一、什么时候可以起诉?

答:发生争议后即可以提起诉讼。但如果不及时诉讼,过了时效,被告可以此做为抗辩的理由,原告的诉讼将会被驳回。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有:1、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3、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二、应向哪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人民法院一般是以被告住所地来确定管辖,如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要起诉的对方户口是甲县的,那这个案件就由甲县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在被起诉前在公安县内已经连续居住了一年以上,就可以在公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对不在我国居住或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对被监禁或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对于生活中常见的因合同、保险合同以及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除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外,还分别可由合同履行地、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以及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民事起诉状及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的副本;2、原、被告双方的身份材料,如果是公司等单位,需提交相应的登记材料,如营业执照、工商登记公示材料等;3、能证明主要事实的基本证据及据其编制的目录;4、一些证据可以在起诉之后举证期限届之前提交。

四、起诉要交纳多少费用?

答: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比照下列比例交纳:1、不满10000元的每件交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X*2.5%-200);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0%交纳(X*2.0%+300);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X*1.5%+1300);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0%交纳(X*1.0%+3800);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X*0.9%+4800);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X*0.8%+6800);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X*0.7%+11800);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X*0.6%+21800);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X*0.5%+31800)。

非财产案件收费标准:1、离婚案件按件收费,每件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费用;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人格权案件按件收费,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每件交纳100-500元,赔偿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0%交纳,赔偿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100元。

五、打官司要请律师吗?

答:打官司是需要专业知识的,包括具体保护权利的法律规定、法学理论和法律原则、诉讼规则等。一般公民,即使通过临时学习、向律师咨询等,也只可能掌握一部分打官司的相关知识,几乎不可能完整掌握。因此,通过咨询律师后,是否能够自己打官司,免去律师代理,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听取律师的意见。对于案情简单、证据的证明力充分、争议不大的案件,不需要委托律师代理;对于案情复杂、确定法律关系复杂、确定当事人复杂、适用法律有分歧、证据方面尚需要进一步取证论证、对方有明显的对抗或者争议的案件,应当委托律师代理。

律师代理是胜诉所必需的条件之一。很多当事人在咨询律师后,决定不请律师,自己亲自起诉,起诉后才发现诉讼程序的专业性很强,根本无法应对诉讼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已经造成了不利局面,再聘请律师,此时,因为供选择的时机已经全部或者大部分丧失,再高明的律师也不能够确保全部挽回不利局面了。

六、自认为有道理,诉讼请求就一定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吗?

答:有不少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时认为自己的理足,对方属无理搅三分,或者列举种种事实,但是不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佐证,或者只谈感情不讲事实,以博取法官的同情。殊不知,法官是根据被证据证明了的事实来判案的,缺乏证据支持的论说即使再精彩,也很难得到法官的支持。庭审后,只能因无证据或证据不足而败诉。因此,当事人在打官司的过程中一定要有强烈的证据意识,要靠证据来说话,而不仅仅是靠自己一张嘴来说话。

七、哪些事实需要提交证据证明,证据有哪些?

答:对于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规律及定理;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除以上之外的事实,当事人有义务提交证据予以证实。证据主要有下列八种: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可作为证据。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八、证据由谁提交,什么时候提交?

答: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立案后,法院一般会给十五天(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或者三十天(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举证期,所有证据应在举证期限内提交。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九、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负有哪些义务?

答:当事人享有如下权利:1、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2、收集、提供证据;3、申请回避;4、放弃、变更和承认、反驳诉讼请求;5、进行辩论;6、提起反诉;7、请求调解;8、自行和解;9、在法院规定的范围内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10、提起上诉;11、申请执行。

当事人负有如下义务: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2、遵守诉讼秩序;3、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4、主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和调解书;5、按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

十、民事案件多长时间结案?

答: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3、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4、一审、二审,审理期限都可以依法延长。

十一、案子赢了,对方就是不履行怎么办?

答: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方能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轻则训诫、罚款、拘留,重则可能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须在两年之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