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农民工代表为公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送来一面锦旗。
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某农业公司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文书载明:指令某农业公司立即支付陈某等32名劳动者被拖欠的工资365818元。经另案申请执行人某金融公司同意,从公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中拨付365818元发放陈某等32名劳动者工资,并委托公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从农民工工资代发专用账户代发。随后,公安县人民法院将款项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代发专用账户。
此案是公安法院深化府院联动的一次有益探索。一直以来,公安法院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力促解决执行难题,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适时采取“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妥善办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努力保障好、实现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