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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监督渐成“习惯” “逼”出自觉和自信

——公安县人民法院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和人民陪审员的监督机制

发布时间:2015-03-05 09:56 来源: 阅读:12992

   

“法官要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这既是现阶段从上到下的要求,也是公安县人民法院全体法官的自觉共勉。2014年,我院在加强内部建章立制、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积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充分利用“倒逼”机制“逼”出自觉和自信。

为了让监督更有力,让人民更满意,我院组织学习了《加强和改进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办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工作实施办法》等各项制度,并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订了具体的实施办法,使接受监督工作从方式到内容更加宽面、纵深、立体化。实行专人对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承包”负责制,点对点的交流,面对面的收集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自觉把庭审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全方位接受既是普通一民又是人大代表的监督,不断促进和提高落实到老百姓心坎里的公正司法水平,从调解田间地头的三尺之地做起,从化解邻里之间的柴米油盐做起,用这些“小事”践行依法治国,维护公平正义。仅2014年,县人民法院开展邀请人大代表集体参加庭审旁听活动9次,共邀请人大代表75人次,组织代表座谈交流9次,收集代表意见建议81条

为了进一步强化司法的人民性,我院实施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向县人大常委会和市中级法院汇报,密切与县司法局的协调配合,建立人民陪审员人选库,全力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制订了《人民陪审员管理细则》,从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管理、审判工作、司法礼仪、保密纪律、廉政纪律、补助与经费、考核、奖惩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截至目前我院共有人民陪审员91名,相当于我院在职法官总数的112%,人民陪审员队伍的不断壮大,有效扩大了群众参与面,确保了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和代表性。2014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各类案件审理278件,占我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数的96.2%,陪审员人均审理案件23件。人民陪审员还积极协助审判、执行人员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回眸过去的一年,公安县人民法院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通过改变工作做法、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对法院工作的监督,“逼”出了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心和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自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