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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他人吸食“依托咪酯”?很“刑”!

发布时间:2024-04-10 09:53 来源:刑庭、政治部 阅读:302

近日,公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容留吸食“依托咪酯”烟弹的涉毒案件。1999年出生的被告人杨某曾在2017年、2023年因吸毒被行政处罚,2024年3月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23年10月中旬,被告人杨某在斗湖堤镇某小区家中与女友袁某吸食“依托咪酯”烟弹,期间黄某通过微信视频看到杨某吸食后,来到杨某家中三人一起吸食了“依托咪酯”烟弹。同年10月17日,方某(另案处理)送了两颗“依托咪酯”烟弹给杨某、袁某,期间,杨某与黄某联系,由杨某出资替黄某向方某购买了一个“依托咪酯”烟弹,随后,四人在杨某家中吸食。19日,杨某、袁某、黄某三人各找方某购买了“依托咪酯”烟弹,随后,三人在杨某家中吸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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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在其住所内三次容留多人吸毒,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依托咪酯”俗称“烟粉”,非法吸食后会致人上头,出现站立不稳、东倒西歪的状态。也有可能会引起过敏反应,表现为即刻广泛皮肤发红,或出现荨麻疹的情况。大剂量吸食会出现脾气暴躁、生活懒散等症状,影响人的情绪、思维和意志行为,同时也容易引起呼吸暂停等情况。一旦长期大剂量使用“依托咪酯”,容易引起肾上腺素皮质抑制,最终导致死亡。

2023年10月1日,“依托咪酯”被正式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控,非法吸食、持有、贩卖依托咪酯,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自此,“依托咪酯”被写入刑法,目前已多次被写进判决书。希望大家明确“依托咪酯”等毒品的危害,知晓容留他人吸毒等犯罪行为所要面临的法律后果。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1)1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2)2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3)2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4)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5)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6)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的;(7)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