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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官 角 色

发布时间:2013-10-24 15:17 来源: 阅读:715

   

角色”一词最先是戏剧中的一个专有名词 ,指戏剧舞台上所扮演的剧中人物及其行为模式。在社会学领域,角色是对群体或社会中持有某一特定身份的人的行为期待。法官也有角色,即群体或社会对法官的行为期待。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法治建设开启了新篇章,习总书记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对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官该扮演何种角色、居于何种地位,每个法官都应深刻思考。法官必须理性的定位自己的角色。法官在法治语境及法治进程中,是现代司法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官角色的定位显得尤为重要。为适应法治建设的新阶段,法官应当从以下四方面找准自己的定位、发挥积极的作用。

树立大局意识,坚定做智慧型法官

法官的大局意识不可少,司法过程必须要立足于经济社会的发展,立足于时代的要求。法官既要懂法律,还要懂政治、懂经济、懂社会、懂民生。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结合党的路线、国家的政策、社会的需求。要正确把握大局的丰富内涵。大局就是稳定,就是和谐,就是发展,就是民生。法官司法更应有大局意识,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如离婚纠纷会影响两个家庭的不和谐;相邻纠纷会造成两个家族的矛盾;土地纠纷会涉及整个村集体乃至整个乡镇的稳定。法官对争议双方利益中立的同时,更应懂得在当前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中要维护什么,弘扬什么,保障什么。

牢记服务意识,坚定做为民型法官

司法审判工作是党实现、维护、发展人民利益,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重要渠道。应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加强和改进法官工作的重点,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加强和改进法官工作的标准。法官不仅要做到让法律有力度,更要做到让法律有温度。很是感慨于焦裕禄的治沙,任长霞的治乱,宋鱼水的司法为民。他们有着热忱的工作责任心与服务为民的情怀,深刻地诠释了大德无碑,大道无形。法官不仅是一份职业,更是一项事业。服务意识应始终贯穿于法官的办案中,法官要多办案,能办案,办好案,解难案。作为一名法官,要积极投入“密切联系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中,放得下身段,亲民爱民,深入基层,了解百姓疾苦,化解矛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关注和期待,把人民群众的感受或需求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培养忧患意识,坚定做创新型法官

《左传》云:“政如农功,日夜思之。”其义为:对待自己的职责,要像农夫耕种一样,白天干事晚上想事,一日三省,如履薄冰,临事而栗,殚精竭虑。法官不能为结案而办案,应培养忧患意识,其目的在于清醒的防范和预见诉讼中的不利因素。是一种自觉的危机感、紧迫感、使命感和高度的责任感。保证司法宗旨、理念不变,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方法与技巧创新。时刻注意对法官职业荣誉的捍卫和自身名誉的维护;更要重视对解决矛盾纠纷的渠道进行开拓,寻求多元化、多渠道、多方位、立体化的开展工作。不断变换法官的角色,将司法化解矛盾的方法、行政化解矛盾的方法、群众化解矛盾的方法有机结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务实意识,坚定做实干型法官

求真务实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党人应有的政治品格,也是法官司法作风的最高境界。习总书记提出“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警示后,法官更应认真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对待自己工作要有正气,对待社会矛盾要有勇气,对待人民群众要和气。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心理上放下自己的身段,仰视内心的群众,求真务实、开动脑筋真心化解社会矛盾;从实际出发,抓重点、抓关键、抓突破,想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苦干实干、开拓创新、不图虚名;将察民情、问民苦、解民忧、暖民心等司法作风意识化、常态化;不断增强法官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法官角色无论多么的复杂、多变,法官要始终以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落实好本院的治院方针为宗旨,在司法实践中传播法律文化,让群众牢记法律、信服司法。法官角色的修养,在于宠辱不惊,去留无意的那份淡定,在于守住法官的那份特有的寂寞与孤独。无论时光怎么变迁,我们都应坚守自己内心所追求的法官角色,在平凡中求务实,在务实中求创新,在创新中求精彩,在精彩中获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