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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新“枫”景 | 互联网+庭审,赋能网上"枫桥"

发布时间:2024-07-17 09:02 来源:杨厂法庭 阅读:551

案例一

法官您好,我现在怀孕了又在外地,实在不方便回杨厂现场开庭,请问可以申请网上开庭吗?

小欣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当事人,收到传票后,她联系了承办法官,根据《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在保障公正高效、合法自愿等原则的基础上,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完成全部或者部分诉讼环节。

最终,经过线上审核证据照片以及庭后复核证据原件,杨厂法庭判决小欣胜诉。

案例二

无独有偶,小凯也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当事人,开庭当天小凯却未出席,书记员与其联系,小凯称自己忘记了开庭时间,请求在线上参与庭审。

通过互联网法庭,庭审中原、被告激烈磋商,最终通过线上签名的方式签署了调解协议,并同意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署时生效。按照传统庭审方式,双方当事人必须来法院参加庭审,互联网法庭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缩短了案件送达、审理周期,极大提高了审判效率,同时也使当事人免于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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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公安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建设“互联网法庭”为契机,构建互联网+庭审模式,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解决人民群众的燃眉之急。案件双方当事人仅需一台电脑或者一部手机,即可完整参与审理程序,实现“隔空”异地开庭,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同时,互联网庭审系统具有人脸识别、实名认证与电子签名功能,为网上庭审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实保障。

自杨厂法庭互联网法庭运行以来,不断在优化审判质效、完善机制体制、加强法庭智慧建设等各方面进行尝试。本年度截至7月,杨厂法庭已使用互联网法庭开庭52次。

下一步,公安法院将持续落实《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定》,力争将司法为民、司法利民、司法便民体现在最前端,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纷争,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