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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儿子撞伤人拒担责 暖心:老父替儿赔偿获赞

发布时间:2018-03-15 16:37 来源:公安法院 阅读:12114

儿子驾车撞伤他人躲藏13年拒担责,法官、村委会齐心合力促和解,老父代为赔偿。近日,公安法院顺利执结该起13年前的交通事故赔偿案。

2004510日,公安县夹竹园镇人宋某驾驶他人摩托车与另一摩托车相撞,造成另一摩托车乘客刘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刘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56天,花费医疗费3.9万余元,被评定为七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宋某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法院经审理,判决宋某赔偿刘某各项损失8.2万余元,而宋某除去支付3000元医疗费以外,拒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并常年外出打工,一度“消失”。因事发时宋某才刚刚20岁,没有固定工作,也没有查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陷入僵局,无奈之下法院于2006年终结了此次执行程序,为刘某确定了债权凭证。

到了2017年底,刘某家人打听到宋某可能在武汉做生意,应当有履行能力,但无法提供确切财产线索,法官考虑到他们的实际困难,再次受理了他们的执行申请,经多方查找,无法联系到宋某本人,通过网络查控,也查不到宋某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只能把宋某纳入“黑名单”,对其进行失信惩戒,但这终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为了切实保障刘某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找到了宋某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了解到宋某确实常年在外,基本不回家,但他父亲一直居住在当地的情况。于是执行法官和村支部书记又找到宋某的父亲,希望通过他向宋某宣讲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严重后果,要求其督促宋某主动履行。面对执行法官和村支部书记,宋某的父亲声泪俱下,称自己年纪已大,宋某已经很久没回家,不尽赡养义务,二人基本没有来往,对执行法官和村支部书记的到来非常抵触,甚至连宋某的联系方式他都不愿透露。

“无法找到宋某本人,此案的唯一突破口就是他的父亲!”执行人员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同村支部书记一道,多次前往宋某父亲家中劝说,宋某的父亲终被执行法官的诚意所打动,主动提出要替儿子承担赔偿责任,但刘某需稍作让步,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宋某的父亲一次性支付给刘某5万元,刘某放弃对宋某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