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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法院组织开展8月份“党员活动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7-08-18 18:18 来源: 阅读:860

8月18日上午和下午,公安县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和11个支部分别组织开展了8月份“党员活动日”学习活动。

在机关党委活动现场,机关党委组织委员张静同志通报了全院各支部党费收缴情况,带领与会人员重温了入党誓词,机关党委宣传委员张仁同志组织学习了《党章》第五章的内容。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邓小红同志组织学习了《关于在全县开展“人情风”、“庸懒症”、“圈子文化”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省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查处情况》,组织观看了425日、525日湖北电视台《党风政风前哨》节目。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士俊组织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的通知》、习总书记《始终与人民心相印共甘苦》、《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精神。

党组书记、院长姚国卿全程参加了此次学习活动,他表示,通过学习《省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查处情况》收获颇丰,无论职位多高,无论违纪的事情多小,甚至在以前看来是很正常的情况,只要是违规违纪必受处理,要把学习《省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查处情况》与开展“人情风”、“庸懒症”、“圈子文化”专项整治活动结合起来,切实杜绝违规违纪行为。他指出,主题党日活动就是在落实中央从严治党的要求,就是要进一步学习党的理论知识,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今天与会的是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成员和各支部书记,每名同志都是法院党组织的核心力量,全院党员干警都需要大家去带动和管理,每名同志要切实从自身做起,竖起一面旗,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针对近期工作和迎接十九大,姚国卿强调,院党组班子已经做了工作调整,每名班子成员要切实担负起责任,管好自己的人,做好份内的事,达到年初拟定的各项工作位于全市法院第一方阵的目标。从下周一开始,将每2个星期听取一次半年工作总结提出问题任务分解清单的整改落实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亲自督办,纪检、监察负责随时督办。十九大期间,院领导和中层负责人要对机关和法庭不安全、不稳定的情况进行排查,审慎审理各类案件,确保十九大期间各项工作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