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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首次!强制腾退清场!

发布时间:2023-07-03 15:51 来源:公安法院 阅读:17087

“现在,我宣布,对吴某某被征收的房屋依法进行强制腾退......630日早上六点,随着公安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一声令下,十余名执行干警、法警按照行动预案开展腾退工作。这是公安县首次对一征迁户实施“强制执行征收补偿决定”。

执行现场,司法警察划定警戒区域,维持好现场秩序,做好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执行干警依法有序对被征收房屋内所有物品逐一进行清点、登记,并由搬运人员将物品搬至指定仓库暂存,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取证,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检察院、社区工作人员全程监督,保证腾房行动公开、透明。

据了解,吴某某名下被征收的车间、综合楼土地性质用途为工业出让用地(已到期),县人民政府经过第三方评估和《斗湖堤镇车胤社区“杨马渠”治理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的规定,给出了合理的补偿数额。吴某某不服,分别向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均被驳回。2022915日,县人民政府向吴某某送达了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催告书,吴某某逾期未履行,遂向公安县人民法院申请准予强制执行。经审理,公安县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公安县人民政府作出的公政征补字【20216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2023113日,公安县人民政府向法院申请执行,公安县人民法院立案并向吴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腾退搬迁。期限届满后,其未履行,严重影响水韵孱陵项目整体推进。执行干警多次前往现场,向被执行人吴某某释法明理,责令其主动腾退房屋,但其怠于配合,并将张贴在屋外的腾退公告擅自撕毁。621日,公安县人民法院向吴某某送达《限期搬迁通知书》,但其仍置若罔闻,拒绝搬离。在多次工作无果的情况下,公安县人民法院决定依法对案涉房屋进行强制腾退。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实施房屋征收并给予合理补偿,这是法律赋予人民政府的职责。被征收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为满足一己私欲阻碍正常征收的,政府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这是贯彻依法治国理念的必然选择,也是彰显法治尊严的应有之义。

水韵孱陵项目是公安县重点民生工程,是县委、县政府为了彻底消除城区黑臭水体,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生态河网新景象、满足公安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举措。该处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将有力助推“杨马渠”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的实施,对进一步改善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