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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柔并济促腾退 买受人送来锦旗

发布时间:2021-09-23 09:57 来源:公安法院 阅读:10942

今年以来,公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陆续收到十多面锦旗,其中有申请执行人送来的,也有被执行人送来。最近,法院又收到一面特殊的锦旗,而这一次是司法拍卖房产的买受人送来的。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08月,申请执行人湖北公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向公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县法院对被执行人抵押物房产进行拍卖,买受人公安县城建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9月在司法拍卖平台,通过公开竞价成交拍卖房产。法院作出过户裁定书,后买受人发现房产已被被执行人租赁给他人,且租赁人正在进行正常经营活动,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215月。

基于这一情况,执行法官从优化营商环境、化解企业困境的角度出发,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贯穿全过程,找准各方利益平衡点,经多方沟通调解,买受人同意合同到期后再进行腾退。今年5月,租赁合同到期,但租赁人并没有按约定如期腾退。

为尽快将厂房交付给买受人,公安法院党组高度重视,5月至7月,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士俊,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峰,执行干警王飞到现场做工作十余次。723日,该院组织执行干警和法警二十余人,准备对厂房进行强制腾退。到达现场后,通过再一次耐心沟通和释法,租赁人态度诚恳,表示会尽快主动腾退,几天后,将腾空的房产交还公安县城建投资有限公司。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915日,公安县城建投资有限公司送来一面印有“监管执法典范,维权护企先锋”的锦旗,对本次执行工作予以高度赞扬。

买受人送来锦旗.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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