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 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五大行动”》文件要求,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提高案件审理效率。公安县人民法院不断提升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并将需鉴定评估的简单案件纳入简易程序,实现案件3个月审结完毕,及时、快捷、低成本、高效益地实现当事人诉权,收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被告小泽驾驶车辆与原告小徐驾驶的车辆相撞,造成原告小徐受伤住院,花费住院费、医疗费等颇多。2024年1月12日,原告小徐向我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被告小泽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
我院在收到该案后,审查发现该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迅速立案办理。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对小徐提交的鉴定报告不服,申请重新鉴定。承办人迅速将本案移送司法鉴定科,委托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小徐并未因该事故造成残疾,考虑到小徐确实因该起交通事故受伤,承办法官多次与被告小泽和保险公司沟通,并向原告小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和法律后果,通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小徐同意放弃其他额外的赔偿,仅要求被告小泽和保险公司赔偿其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等,被告小泽和保险公司也表示同意,承办法官向双方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该案从立案到审结,扣除鉴定期限用时仅一个月左右审理完毕,高效审理案件,快捷实现当事人诉权。
下一步,公安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对需鉴定评估的简单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力度,全面提高案件审理效率,大大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