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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法院组织开展4月份“党员活动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7-04-19 08:52 来源: 阅读:12174

   418日,公安县法院机关党委和11个支部分别组织开展了4月份“党员活动日”学习活动。

   在机关党委活动现场,由邓先力同志领誓,全体与会人员重温了入党誓词,机关党委宣传委员张仁同志组织学习了《党章》第二章的内容,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邓小红组织学习了《湖北省纪委通报5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在全县开展“人情风”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士俊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关于20172月份“支部主题党日”督查情况的通报》和《关于20173月份“支部主题党日”督查情况的通报》,并对开展好党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院党组书记、院长姚国卿全程参加了此次学习活动,他指出,针对这两次通报中涉及的问题,全体人员要高度重视,从细节入手,从小事抓起,切实开展好“党员活动日”活动。针对通报 “不担当、不作为” 的问题,他表示,今年上半年,荆州市通报处置党员干部97名,县委组织部、纪委正在研究、行文,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控,对履职不力的要免职,全院干警要清醒认识,做好本职工作,不拖拉、不推诿,切实解决担当和司法为民的问题。在谈到“人情风”治理工作的时候,他强调,“人情风”治理不是一阵风,必将持之以恒,今天参会的同志要带好头,回去之后还要传达到每一个人,对顶风作案的毫不留情,坚持一案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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