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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现场!公安法院强制腾退!

发布时间:2024-01-26 16:29 来源:政治部 阅读:398

1月26日,公安县人民法院开展房屋强制腾退专项行动,成功将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顺利执结案件,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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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肖某与董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公安法院判令被告董某将位于斗湖堤镇某处的房屋及附属场院腾退后交付给原告肖某,法律文书生效后,董某一直未履行法律文书载明的义务。2023年肖某向公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安法院于12月向被执行人下达限期搬迁通知书,到期拒不腾退的,将依法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鉴于此,公安法院决定对该房屋进行强制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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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公安法院制定了详细的强制腾退预案,执行局联合法警大队开展强制腾房行动,并邀请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人大代表现场见证。腾退现场执行干警利用“智慧执行”平台向院党组报告腾退工作进展。

“ 我宣布执行行动现在开始。”随着党组书记、院长毛华庆一声令下,执行干警各司其职,开始腾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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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核查房屋现状后,执行法官顺利将房屋钥匙交到申请执行人手中,整个执行过程公正、规范、有序、高效。拒不腾房,是一种对抗执行的违法行为。拒不腾房的被执行人及协助义务人将会受到罚款、司法拘留等法律处罚,情节严重者还将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次强制执行有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下一步,我院将以“荆楚雷霆2024”春季行动为契机,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切实解决人民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