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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法院实践
——湘鄂两地三县法院环资审判协作纪实

发布时间:2022-05-16 16:44 来源:公安法院 阅读:438

“漫江碧透,百舸争流”。1925年,青年毛泽东面朝湘江,奋笔疾书写下《沁园春·长沙》。诗篇为时代形势之作,同时也展现出洞庭湖流域的自然风景。

红色印记

铺展开荆州市域地图,荆南四河(松滋河、虎渡河、藕池河、调弦河)北连长江一路南下,分别汇入洞庭湖。其中,松滋河、虎渡河、藕池河流经公安县,流入湖南省澧县、安乡县。

水系相连、气脉相通,湘鄂两地三县由此往来频繁、故事颇多。

时光回溯至革命年代。1927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在武汉召开的“八七”会议,决定在湘鄂赣粤四省开展秋收暴动。时年9月19日,湖北省公安县和湖南省澧县的中共党组织领导两县农民自卫武装在湘鄂边界成功举行了一次秋收暴动,胜利攻占了公安县城南平和江陵重镇弥陀寺。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1952年,新中国第一个大型水利工程——荆江分洪工程以75天的惊人速度建成。荆江分洪工程(南闸)位于湘、鄂边陲黄山头东麓,横跨虎渡河。彼时,黄山头水陆工地飘扬着鲜艳的战旗,公安县、安乡县派出的劳动民工夯声激越。

湘鄂两地三县曾携手同行留下立弥足珍贵的红色印记。

绿色“革命”

一场新时代的“革命”,正在悄然演进。

百年风雨,情怀依旧。2018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荆州港登船,沿江考察两岸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情况。随后发出“长江大保护”的铿锵号令。

一呼百应,应必有答。2019年7月24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共同签订了《环洞庭湖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按照坚持生态优先、促进绿色发展、推动区域协作、注重高效务实的协作原则,建立环洞庭湖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协调解决环洞庭湖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重大事项,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整体水平,形成协同共治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新格局。

答则有声。护美长江,护绿洞庭湖,成为湘鄂两地人民法院的必答题。2019年11月,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与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共话护美洞庭湖,就“如何做好洞庭湖水域审判工作”“打击破坏水资源等违法行为的可行举措”等重点内容进行会商交流。同年,公安法院挂牌设立环境资源审判法庭。2019年以来,公安法院审理涉环资刑事案件58件,其中非法捕捞水产品罪39件、非法采矿罪7件。审理涉环境保护民事案件9件,案由均为渔业承包合同纠纷。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通过一次次公开庭审、一份份生效判决,留下时代发展的法治脚注。

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2021年11月,公安县委书记严广超通过湖北日报面向全社会承诺:“百湖之县”以水铸魂。水韵公安,绿色成为经济底色。

2022年4月,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亚胜点名公安法院,继续强化环洞庭湖环境资源审判协作事宜。

“倒排工期,6月5日世界环境日前完成相关事项。”公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毛华庆部署工作掷地有声,不容有失。

握指成拳,聚沙成塔。找图纸、查水系,公安县水利和湖泊局等行政部门积极配合,几项细节问题终于有了眉目。翻卷宗、拟草案,协作办法逐步明朗。听闻初商环资协作事宜,澧县法院、安乡法院相关负责同志一口应允。

公安县与安乡县水域交界或相连的水系为虎渡河、松东河,与澧县水域交界或相连的水系、湖泊为松西河、牛浪湖。湘鄂两地三县的共同水域交汇点,处在连接松西河与松东河的支流瓦窑河处。湘鄂两地三县法院在护美洞庭湖一事上,迎来一笔浓墨重彩的交汇点。

愿景满载一船星辉

顺流而下,乘势而上。5月11日至12日,公安法院一行到安乡法院、澧县法院就环洞庭湖流域(西北片)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开展交流。

“跨域立案如何具体化”“执行协作怎样更便捷”“司法保护共建基地选址何处”等一项项议题走向深入,与会人员的眉头由紧皱到舒展。

这是一次难能可贵的会商。疫情常态化防控背景下,健康码、行程码、核酸阴性证明成为跨越省界的必备要素。两天三次的核酸检测,让公安法院一行同志记忆深刻。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审判管辖受限行政区划,但生态系统具有整体性,水域河流不可分割。环洞庭湖流域(西北片)环境资源审判共同体正逐步形成。不久的将来,湘鄂两地三县法院将签署协作办法,共建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围绕重点案件、关联事项开展集中法治宣传,合力护美洞庭湖。

漫江碧透,应是湘鄂两地三县法院的法治护航初心。

百舸争流,亦应成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践行实况。

更加美丽的洞庭湖,在每一个当下,在正走来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