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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外币骗国币 设陷阱齐领刑

发布时间:2012-06-15 13:37 来源:本院 阅读:2954

近日,公安县法院对以币值极低的秘鲁币骗取黄某高额比例人民币的李某、张某和杜某作出宣判,分别判处三被告人一年八个月至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1万元。

2011年7月10,被告人张某、李某、杜某开车从湖南省常德市出发,次日到达湖北省公安县闸口镇,杜某按事先的分工寻找被害人,李某和张某驾车在闸口镇中学等候,杜某租用了被害人黄某的出租车到闸口镇中学门口,谎称自己的汽车在公安县发生交通事故急需用钱,自己的手中钱不够,只有面值1000的外币20张需找人以1:3.6兑换人民币。被告人李某假扮闸口镇中学校长称自己可以帮其去信用社打听,于是被害人黄某开车载着李某、杜某来到闸口信用社,假扮信用社主任的张某当着黄某的面看了看杜某手中的秘鲁币,谎称该外币兑换比例是1:4.8,李某劝黄某与其共同出资买下杜某的外币,然后到银行赚取差价2.4万元,并商量由黄某出资4万元,李某出资3.2万元兑换杜某手中的20张面值1000的外币。黄某信以为真,立即找朋友借了4万元交给了杜某,然后李某让黄某到银行兑换,三被告驾车逃离现场。案发后脏款被追回。

    法院认为: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虚构事实骗取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