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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司法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09-14 15:54 来源: 阅读:5615

公安县人民法院

廉洁司法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继续深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和司法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按照最高院、省高院和市中院的文件通知要求,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培训活动。为把这次教育活动搞好,做出成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巩固和扩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2015年度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的通知》(法[2014]314号)文件要求,扎实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廉政教育常抓不懈,廉洁司法警钟长鸣。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的落实,公安县人民法院成立“廉洁司法教育培训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邹应斌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卜开知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在政治处设立办公室,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士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撰写实施方案、制定活动计划、组织活动开展、收集反馈信息、有效督促检查、搞好宣传总结等工作。全院各法庭、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次活动的主要责任人,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活动领导小组的组织实施,保障活动的有序开展,依照活动方案不择不扣的完成好学习任务。

三、总体目标和原则要求

这次廉洁司法教育培训活动的总体目标是:打牢思想基础,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司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良好形象。原则要求是:通过活动的开展,引导全院干警充分认清党中央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充分认清司法腐败行为对司法公信力和国家法治建设的严重危害,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守廉洁司法底线,不断提升司法能力,确保公正文明执法,以公正廉洁司法提升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条逐项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作风纪律、司法能力和廉洁自律教育,着力解决信念动摇、信仰缺失;简单粗暴、作风漂浮;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不讲纪律、自由散漫;品质败坏、贪图享乐;自律不严、群众反映强烈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时间安排、参加范围和活动日程

此次廉洁司法教育培训活动的时间从2015年1月至2015年3月底,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为4天(2月25日至2月28日),其余时段为部门组织学习和个人自学。全院所有在编在岗人员(包括聘用人员)全部参加。集中学习的具体日程见附表。

五、措施要求

(一)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召开全院廉洁司法教育培训活动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活动重点,提高广大干警参加整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院领导要带头查找问题、带头进行整改、带头改进作风,以实际行动促进活动的深入开展。通过深入动员,使全院干警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明确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培训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热情投入到整训活动中。工作中,要采取全院集中与各庭室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反馈意见,相互谈心,力求把问题找准、把原因查清,为整改打好基础。

(二)学习规章制度,重温廉政法规。采取集中授课、部门讨论、个人自学、撰写心得等形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中央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相关纪律要求、《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纪党规、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关于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相关讲话精神、《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市中院和本院自行制定的规章制度等文件资料。引导干警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增强严格遵纪守法、坚持廉洁操守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利用活动载体,创新教育方式。以廉政讲坛为载体,以《2015年度廉洁司法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为总要求,以重大节日临时廉洁教育为突破口,组织干警重温入党誓词、法官誓词,开展廉政法规知识竞赛、编发推送廉政短信、撰写廉政体会等活动调动干警参与的积极性。组织干警开展“公开承诺”活动,签署党风廉政责任状,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深入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公安县法院内外网、官微、法院LED大屏、法院简报、《柳浪法苑》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廉洁司法教育培训活动,大力宣传我院和各庭室的好做法、好经验和新成效,营造浓厚氛围。对一些损害当事人利益、破坏社会和谐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对一些工作作风不实、办案效率低下、落实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个人要严肃查处。

(五)有效查摆剖析,推进廉政建设。借助廉洁司法教育培训活动的开展认真查找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刻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和危害,把查摆问题的过程作为强化纪律作风教育的过程。要通过开门纳谏、走访调查、对照检查、案件评查等形式,重点在服务意识、执法思想、司法作风、执法行为和执法效果等方面,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查找执法办案、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思想根源,汲取教训,深刻反省,触动思想。

(六)全面统筹兼顾,抓好监督检查。要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廉洁司法教育培训活动,正确认识和处理开展活动与搞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真正把整训活动的成效体现在推进各项工作上。党组决定成立活动监督检查小组,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邓小红同志带领监察室相关人员对活动的开展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各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庭室负责人要具体抓,确保廉洁司法教育培训活动的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