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县人民法院结合审判职能作用,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线,立足工作岗位,切实发挥调解职能,倾力化解各类涉企纠纷案件,节后上班第一周,综合审判庭就高效化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0 年12月,丁某某、刘某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安支行借款15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还款方式为阶段性等额本息。银行向丁某某、刘某发放了借款15万元,到了还款期限,丁某某因经营不善,仅偿还了一部分本息后就没有还款了。截止到2021年11月,丁某某拖欠本金和利息共12万余元。
2022年1月13日,银行将丁某某、刘某及担保人朱某诉至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经审查发现,该案涉及到营商环境,且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妥善化解纠纷,在全面了解案情后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并耐心细致地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力争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在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传票等材料时,承办法官基本了解到丁某某的还款态度和还款能力,于是迅速抓住时机,向丁某某释法析理,引导其积极筹措资金,早日还款,解决矛盾。同时与银行沟通,希望考虑到丁某某和刘某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时间来筹措款项。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当天,丁某某当即还款5万元,剩余部分将按协议履行,该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得到妥善化解,法院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了金融秩序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