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经济纠纷案件,一方面降低了企业诉讼成本,减轻企业诉累,另一方面也帮助企业解决了实际困难,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2022年4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商砼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预拌混凝土,并就混凝土价格、质量标准、货款支付的时间和方式等进行了约定,乙公司应先付预付款,甲公司再开始供货。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合同要求供货,但乙公司却未按约支付货款。经结算,乙公司拖欠甲公司货款68万余元,甲公司多次向乙公司催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
案件受理后,为及时化解双方的纠纷,承办法官认真翻阅案件材料,前往乙公司的营业场所了解相关情况。经过梳理,承办法官认为本案主要事实清楚,双方权利义务明确,于是组织两公司进行调解,但双方的争议比较大,无法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初次调解以失败告终。
初次调解失败后,承办法官并未放弃,又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了解甲公司的最低诉求及乙公司的合理抗辩理由。经过反复沟通,了解到乙公司并非恶意拒绝付款,而是企业资金周转存在困难。经过承办法官耐心劝导和释法明理,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乙公司分期分批向甲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本次纠纷一次性化解。
近年来,公安法院持续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践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不断探索涉企案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坚持将调解贯穿于案件诉前、诉中,强化民商事审判对市场运行的规范引领,推进合规机制化、制度化建设,引导和帮助企业规范经营管理,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