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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人民法院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2-03-05 10:45 来源:综合办公室 阅读:7885


 

公安县人民法院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公安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公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二)依法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同级人民法院移送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查和受理各类申诉案件,审判各类再审案件。

(四)依法办理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判决和裁定执行事项及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关于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办理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事项;统一协调、管理、监督本院的执行工作。

(五)依法受理国家赔偿案件。

(六)依法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负责各类案件的立案登记工作。

(七)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及疑难案件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八)负责本院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等;协同上级法院及其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九)负责本院内部监督和法官惩戒工作。

(十)负责本院的司法行政工作,统一编报本院财务、装备计划,负责财务、装备管理,加强基础建设。

(十一)负责本院司法技术鉴定、信息化建设等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院党的建设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十三)结合审判工作,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新闻报道,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四)完成上级法院和县委、县人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承办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公安县人民法院设置内设机构10个,分别是: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机关党委、监察室)、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其中派出法庭5个:杨厂法庭、藕池法庭、斑竹垱法庭、埠河法庭、南平法庭。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 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为3562.82万元,比上一年度增加66.02万增加1.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62.82万元,较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3411.06万元,增加151.76万元,增加4.45%;其他收入0万元,较2021年其他收入85.74万元,减少85.74万元,减少100%

2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3562.82万元,比上一年度增加66.02万元,增加1.89%。其中:公共安全3360.02万元,2021年公共安全3319.68万元,增加40.34万元,增加1.22%;社会保障和就业202.8万元,2021年社会保障和就业177.12万元,增加25.68万元,增加14.5%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2部门收支预算与2021年相比有一定的增加,主要是因为2022年新招录了公务员和雇员制书记员,同时增加了互联网智慧法院相关服务平台维护费。

二、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1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562.82万元,比上一年度增加151.76万元,增加4.45%

2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562.82万元,比上一年度增加151.76万元,增加4.45%。其中:公共安全3360.02万元,较2021年公共安全3233.94万元,增加126.08万元,增加3.9%;社会保障和就业202.8万元,较2021年社会保障和就业177.12万元,增加25.68万元,增加14.5%

3、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招录了公务员和雇员制书记员,同时增加了互联网智慧法院相关服务平台维护费。

三、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62.82万元,比上一年度增加151.76万元,增加4.45%,增加的主要原因与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原因相同。其中:

1、基本支出2758.39万元,较2021年基本支出2700.45万元,增加57.94万元,增加2.15%。其中:人员经费2212.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45.89万元。

2、项目支出804.43万元,较2021年项目支出710.61万元,增加93.82万元,增加13.2%

四、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58.39万元,比上一年度增加57.94万元,增加2.15%。其中:

1、人员经费2212.5万元,较2021年人员经费2163.66万元,增加48.84万元,增加2.26%。主要原因是招录了部分新进公务员。

2、日常公用经费545.89万元,较2021年日常公用经费536.79万元,增加9.1万元,增加1.7%。主要原因是招录了部分新进公务员,导致日常支出一定程度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预算545.89万元,比上一年度增加9.1万元,增加1.7%。主要原因是招录了部分新进公务员,导致机关运行经费一定程度增加。

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明细如下:办公费21.2万元;印刷费19.5万元;水费6.9万元;电费44.3万元;差旅费15万元;会议费2.3万元;其他交通费88.8万元;维修(护)费39万元;委托业务费20.3万元;工会经费31.55万元;福利费134.11万元;公务接待费10.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6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6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9.52万元比上一年度预算增加26.86万元,增加42.87%具体情况如下1.公务接待费10.83万元,比上一年度减少0.57万元,减少5%主要原因是坚持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每年按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8.69万元,比上一年度增加27.43万元,增加53.5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8.69万元,比上一年度减少2.57万元,5.01%主要原因是坚持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每年按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财政拨款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元,比上一年度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24万元的资金来源为实拨资金,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元的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资金。同时每年公务用车购置均按照上级相关车辆更新文件要求购买。3.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上一年度持平。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2年我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36.4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8.06万元,增加3.5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相关车辆更新文件要求,2022年度车辆购置费较2021年略微上涨。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57.76万元,主要用于服装采购、公务车辆购置、打印纸等支出服务类政府采购178.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燃油、车辆保险及维修、物业管理服务等支出;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1231日,国有资产总价值6728.34万元,其中房屋价值3826.92万元,构筑物价值329.85万元,通用设备1852.26万元(车辆20台,价值346.3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价值320.87万元),专用设备382.15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价值115万元),陈列品65.1万元,家具272.06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编制了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根据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2022年办案业务专项经费绩效情况进行重点说明。

办案业务专项经费属于常年性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审判执行为中心的各项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所需开支。具体包括法院为解决案多人少矛盾聘用的书记员、法警等辅助人员的劳务费、办案差旅费、案件送达邮寄费以及人民陪审员经费。项目当年预算499.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9.85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项目长期目标: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项目年度目标:按照年度办案工作部署,依法完成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办案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年度绩效目标指标共10个,其中:数量指标3个,质量指标3个,时效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3个。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空表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年底,在职人员135人,退休人员82人。另聘用人员12,雇员制书记员18人。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指湖北省法院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审判业务工作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荆州市公安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公安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四日

1收支总表.xls

2收入总表.xls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xls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xls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xls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xls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xls

9项目支出表.xls

3支出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