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因爱而始,无爱而终……孩子是不期而遇的温暖,她的健康成长需要你们双方的爱和陪伴……希望你心中有爱,眼里有光,脚下有路,逐光而行,向阳而生!”
这是南平法庭庭长王茂昕审结一起离婚案件后,给双方当事人的判后寄语。寒冬季节,法官的真情流露深深触动了双方当事人,引导他们在离婚后正确处理子女抚养问题。
程某与万某于2016年办理结婚登记,婚后育有一女。后万某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程某诉至法院请求离婚。
庭审中,双方均表达了同意离婚的意愿,但对女儿的抚养问题存有异议。
“母亲年纪大了,我进监狱后她很担心,如果再将女儿交由程某抚养,她就知道我已经离婚了,会更加担心,为了让老人家安心一些,我希望女儿由我的母亲代为照顾。”
“抚养权等你改造出狱之后可以与程某协商解决,抚养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这个问题你可以放心,我会时常带着女儿去见奶奶,离婚的消息暂时也不会告诉她。”
在王茂昕和程某的努力下,万某最终同意女儿由程某抚养。
庭审结束后,王茂昕与程某聊起了小孩近况。
“她目前十分抵触与爸爸进行接触、沟通,我曾经几次想要带她来探望万某,她都拒绝了,”程某说道,“可能是因为在小孩的日常生活中,我经常抱怨万某的种种不是,导致小孩不愿意与他接触。”
王茂昕对程某说:“小孩现在处在一个成长的关键阶段,还是希望你能多多引导她,尽量不要让她对自己爸爸有反感情绪,万某现在正是需要孩子关心的时候,女儿的关怀能激励他好好改造,早日出狱,重新参与到小孩的成长中来。”程某承诺今后一定多加引导让女儿多与万某沟通联系。
判决书下发之前,王茂昕去看望了小女孩,并交给了她一个小小的“任务”。
“虽然你爸爸暂时不能陪伴你,但你可以通过写信的方式与爸爸联系,信件中可以附上自己的照片让他看到你的近况,见证你的成长!”
结束一段婚姻只需一纸判决,但对夫妻双方与其子女来说,却如同冰冷的利刃。为了小女孩的健康成长及狱中万某的心态稳定,王茂昕在判决后附上法官寄语:劝导程某正确引导孩子面对现实,保持良好心态;同时鼓励万某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用实际行动弥补缺席孩子成长的遗憾并重建孩子对他的信任。
“一直以来,南平法庭在裁判离婚纠纷、子女抚养权纠纷时,都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秉持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慎重作出裁决。法官寄语作为裁判文书说理的生动延伸,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子女抚养、教育的法理情理明示,是人民法官用心用情做好家事审判工作的应有之义。”王茂昕如是说道。
寄语释法,温暖家事;化解纠纷,寓理融情。下一步,公安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大家事案件“法官寄语”适用力度,让当事人感受到家事审判独有的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