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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辟“绿色通道” 十五天内执结赔偿款

发布时间:2019-06-14 15:02 来源:公安法院 阅读:12262

这是您的赔偿款,请签字确认。近日,公安县人民法院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保障残疾人郭某的合法权益,让其迅速地拿到赔偿款3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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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0月,朱某驾驶一辆运送货物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和郭某搭乘的一辆轻型厢式货车发生交通事故,郭某受伤严重,经交警部门认定,由朱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郭某无责任。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郭某1100000元,朱某和其雇主呙某以及某货运公司连带赔偿郭某318908.45元。

   判决文书生效后,朱某、呙某和某货运公司迟迟不履行赔偿义务。2019514日,郭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当天,执行人员就立即启动了财产调查,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521日,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朱某、呙某和某货运公司的银行存款和房产采取了控制措施,期间,执行法官多次找到三被执行人,耐心沟通,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会面临怎样的严重后果。由于肇事车辆是呙某挂靠在某货运公司营运,该公司认为赔偿的主体应为呙某,故对法院判决的重视不够。因公司账户已冻结,担心公司正常经营和声誉受到影响,529日主动将执行案款打入法院账户,此案从立案到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历时不到十五天。

这位申请执行人是85后,因为交通事故导致一只腿截肢了,坐着轮椅,行动很不便,考虑到他的特殊情况,在通知他领款的前一天我们就加班加点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为其发放执行款的工作人员陈蓉说。

611日上午,申请执行人郭某在家人的陪伴下来到法院,第一时间就领到了赔偿款。   

据悉,一直以来,公安法院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有增无减,为涉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执行,加大财产处理速度和力度,利用信息化手段,网络线上查控和线下实地查控无缝衔接,与银行、不动产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采取强制措施,提高执行效率,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