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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审判辨是非 维护正义显曲直

— —历经无罪判决、抗诉、二审维持原判,公安县人民法院依法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5-04-08 09:53 来源:研究室 阅读:1175

   


2015年4月7日,被告人李春晖将一面书写“两载讼案正屈直 一堂明镜断是非”的锦旗送到公安县人民法院,感谢刑事审判庭法官杜家峰在审理一起过失致人重伤的案件中,明察秋毫,公正审判,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件事还要从头说起:被告人李春晖和被害人张克芳系同村组村民,2013年12月31日,因被害人张克芳无故对被告人李春晖进行辱骂,并把大粪泼在李春晖停在大门口的面包车上而发生矛盾,冲突无法化解时,两次报警,在第二次警察到来调解的时候,被害人张克芳突发急性特重闭合性颅脑损伤住院。2014年1月8日,经荆州楚风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害人张克芳为重伤二级,2014年1月26日张克芳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杜家峰接受案件后,仔细查看了所有的卷宗资料,从表面看,案情简单明了,被告人、被害人发生矛盾,产生致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但是,法官的直觉告诉他,真相真的是这样么?两次开庭中,杜庭长充分给予被告人辩论的权利,对案件事实和公诉机关提交的相关证据,一一进行了调查、核实、排查,最终得出被告人李春晖犯过失致人重伤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结论。对于这个结果,检察院提起抗诉,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就这样,一起历时两个年头的刑事案件在公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的悉心调查和辩法析理中得到了妥善解决,一面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公安法院法官工作的认可和肯定,也是近年来公安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公平正义”的宗旨的生动体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觉到公平正义不只是简单的一句口号,更饱含着人民法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准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