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49年前的今天,毛泽东同志发表了“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题词。为弘扬“雷锋精神”和志愿者精神,努力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活动,帮助群众辨法析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共青团县法院工委积极响应团县委号召,组织15名青年法官志愿者组成法律宣传咨询服务队,热诚投身我县“喜迎十八大、志愿我先行”系列志愿服务活动中。
是日上午9时许,法官志愿者们在人流量较大的莫后广场上拉起横幅,摆放好精心制作的宣传展牌,热情向过往行人免费发放《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司法救助指南》、《民事诉讼须知》、《刑事诉讼指南》、《举证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等宣传资料,吸引了很多群众前来驻足咨询。对于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民事纠纷和法院的立案、审理、执行流程等方面问题,志愿者们在充分了解情况后,逐一进行了解答,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志愿者们与咨询群众互留了联系方式,将咨询问题记录在册,以便进行信息反馈和后续咨询。法官志愿者们的热情接待和耐心解答,像和煦的春风拂散了咨询群众心中的疑虑,获得了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市民张明欣慰地说:“我今年六十多岁了,雷锋精神在我们那个年代特别提倡,现在全社会继续倡导学习雷锋精神,我认为是很有必要的。今天,法院的志愿者活动继承了雷锋精神,做得很好,让我们这些退休在家以及平时没有机会接触法律和有法律问题的人,有了一次得到法律问题解答和了解法律的机会,希望法院今后多开展一些学习雷锋、服务社会的活动”。
活动过程中,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何良才,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权臣以及县“四大家”和团县委主要领导一行亲临活动现场视察指导工作,对县法院志愿者们的热情服务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