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积极作用,5月11日,公安县人民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培训会,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易青,审管办主任姚梅,刑事审判庭庭长谭文武参加培训会。
培训会上,姚梅通报了人民陪审员近几年来的工作情况,组织大家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目前,该院共有88名人民陪审员,据统计,从2014年1月1日开始至今,参与该院案件陪审的有48人,共3197次。近年来,公安法院通过人民陪审员“五员”(参审员、调解员、信息员、监督员、普法宣传员)作用的发挥,司法审判工作的社会满意度得以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得以体现,有效提高了法院案件的结案率、调解率,取得了良好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针对4月27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姚梅结合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履职保障、参审案件范围、审判组织模式等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结合条文规定,对人民陪审员遵守审判纪律等提出要求。
谭文武组织人民陪审员学习了《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 第一审普通程序调差规程(试行)》。
易青结合实际审判中的典型案例对2017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和最高法《关于婚姻家庭、继承纠纷裁判规则63条》进行了详细解读。
培训结束后,人民陪审员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受益良多,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更好地履行陪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