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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立案登记改革 引导群众依法诉讼

发布时间:2015-04-27 17:04 来源:研究室 阅读:1255

   

——公安县法院副院长、立案庭副庭长做客公安电视台《我爱我家》特别节目


4月27日,公安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易青,立案庭副庭长王鹏走进公安电视台演播室,做客《我爱我家》特别节目,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接受访谈。

在访谈中,易青副院长介绍说,以前,立案审查标准较严,阻碍了老百姓行使诉讼权利,现在立案制度改革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立案难”的问题。改革后实施的立案登记制,除了依法不能登记立案的外,老百姓申请立案,原则上一律接收诉状,登记立案,并出具书面凭证。

易青副院长表示,实行立案登记制后,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将要更为突出,处理不好,诉成为诉累,矛盾堆积,在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其他配套措施暂未跟进的情况下,我们只能先从自身建设做起。首先,以当前正在开展“守讲树”活动为契机,大力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完善便民服务机制。其次,大力开展案件繁简分流、和解一批、指导调解一批、诉调对接一批和案件速裁一批,让更多的案件解决在开庭审理前。第三,做好与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有关部门的衔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更多纠纷通过调解和仲裁程序解决。

易青副院长还谈到,向法院提起诉讼是老百姓的基本权利,应当予以充分保障。但同时要引导老百姓依法行使,理性表达,诚信维权。对恶意诉讼的,一经发现,都将驳回其请求,并给予严肃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扰乱法庭、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编造事实侮辱诽谤法院工作人员、聚众围攻、缠访闹访、冲击法院等行为,人民法院将加大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力度,依法予以严厉制裁,维护正常立案秩序。

据悉,此次访谈节目将在公安电视台《我爱我家》栏目播出,公安信息网将进行网络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