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人民法院欢迎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站点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 > 工作动态

不懂法信用卡透支1万多 男子犯信用卡诈骗罪获刑

发布时间:2015-09-29 11:00 来源: 阅读:1404

小学文化程度的李某,2013年,向中国农业银行公安县支行申领信用卡并透支本息共计1.8万元,逾期不还款,经银行督促未果,2015年9月8日,经公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李某,1976年出生于公安县某镇,小学文化程度。2013年4月,李某向中国农业银行公安县支行申请办理信用卡一张,该卡开通后李某一直透支消费,并未还款,银行查明这一情况后,多次使用电话、短信、挂号信和李某联系,李某都未予理会。截至2015年7月31日,李某的信用卡已透支本金14419.59元,利息2873.46元,滞纳金845.82元。2015年8月4日,银行报警,9月7日,警方在公安县瓦池湾桥头将李某抓获并拘留。今年39岁的持卡人李某,对他办理信用卡消费后恶意透支的事实供认不讳。李某表示,我以为只要把钱还上就行,没想到会犯法。

本案经公安县法院一审,李某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考虑到徐某到案后自愿认罪,态度较好,其亲属代为退赔赃款,法院最终判决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表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就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规定的恶意透支,将受到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