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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清明祭祖要小心 引发火灾须担责

发布时间:2025-04-03 15:32 来源:斑竹垱法庭 阅读:64

清明将至,焚香烧纸寄托哀思是中华民族传统习俗,但稍有不慎便可能引发严重后果。近日,公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祭祀引发火灾的民事赔偿案件,被告刘某因祭扫时处置火源不当导致果园受损,被判决全额赔偿18万元,为公众敲响清明防火警钟。

案情回顾:火苗未灭即离场 百棵果树付之一炬

2024年除夕前夕,刘某为祭拜岳父,擅自破坏竺某承包果园的围挡进入墓地。清理坟头杂草后,刘某就地焚烧枯枝,未待火种完全熄灭便离开。火势迅速蔓延,致果园内百余棵果树损毁。经消防部门认定,起火直接原因为刘某焚烧行为,竺某遂诉至法院索赔24.8万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为进一步确定损失、促进调解,承办法官至火灾现场就烧损树木进行现场清点确认,竺某对法院清点结果表示了认可。

法院判决:过失侵权责任不可推 安全隐患抗辩被驳回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因祭拜进入竺某承包经营的果园焚烧枯枝、野草,但其未等火苗完全熄灭即离开现场,导致火势蔓延、果园受损,刘某对此存在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刘某抗辩称:竺某未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果园内大量的枯枝野草是造成火势蔓延的原因,亦具有过错。法院经现场勘验后认定:竺某的果园并非完全对外开放状态,刘某通过扒开围挡的方式进入果园内部,竺某并不能适时知晓、并进行安全防范;另外,果园内存在枯枝、野草并不属于异常状态,不能以此认定竺某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并以此减轻刘某的责任。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现场存在大量树木、枯草、枯枝,仍疏忽大意,在点火后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即离开现场,导致火势蔓延成灾,对因火灾造成的损失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最终,结合竺某提交的鉴定意见及竺某认可的经法院现场清点的烧损树木数量,法院判决刘某赔偿竺某损失18万余元。

法官提醒:文明祭扫防风险 火种管控须尽责

“无心之失亦需担责!”主审法官强调,《民法典》明确规定过错侵权赔偿责任。本案警示公众:清明祭祀务必强化防火意识,优先选择鲜花祭祀、网络追思等环保方式;确需用火的,应彻底清理火场周边易燃物,全程监护至火星完全熄灭。若因疏忽引发火灾,不仅面临民事赔偿,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清明倡议:公安县人民法院呼吁,缅怀先人更需珍视当下,请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共同守护绿水青山,以平安文明的方式传承清明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