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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雷霆2024】“法院+”执行联动机制,解开14年心结

发布时间:2024-11-07 10:42 来源:执行局 阅读:1941

 “太感谢执行法官们了!我的案子终于有着落了,谢谢你们……”

近日,公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一起14年积案通过执行联动机制顺利执结。

案件源自一起交通事故。2009年8月,胡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公安县斗湖堤镇某路段行驶,与骑乘自行车的毛某某相撞。该事故经公安县交警部门认定,胡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2010年1月,公安法院立案受理原告毛某某诉被告胡某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审理,法院判决胡某某赔偿毛某某经济损失46212.32元、精神抚慰金1000元。

传统查控阶段的执行。该案法律文书生效后,胡某某并未履行义务。2010年5月,毛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法院干警向金融机构等部门送达协助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函,但未发现胡某某有可供执行财产,于2010年10月作结案处理。

线上查控手段完善后的执行。2017年4月,毛某某提交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经查,胡某某名下无银行存款,无房屋、车辆登记信息,无财产可供执行,且胡某某去向不明,毛某某亦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去向下落或联系方式,也未提供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线索。2017年9月,法院就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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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联动机制运行后的执行。2024年7月,毛某某再次提交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经查,胡某某名下银行账户有零星存款,法院遂予冻结。执行中,法院一直未能寻到胡某某去向,执行干警根据执行联动机制向公安机关送达协助调查函,商请公安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协助法院寻找被执行人胡某某的去向线索。2024年11月,毛家港派出所向案件承办人反馈胡某某去向线索,执行干警遂根据该线索传唤胡某某至毛家港派出所接受讯问。次日,胡某某四处筹措资金,通过朋友代付的方式向毛某某履行义务47212元,至此纠缠14年的纠纷终于落下帷幕。

一场交通事故,三个月审理就已解开法结,缘何需执行十四年方才打开心结?该案的执行实践,从个案折射出执行难难在查人找物的共性现实。该案分别经历了传统调查、线上查控、执行联动等执行手段不断强化的三个阶段,从线下到线上,从单打独斗到形成合力,查人找物的执行措施逐步完善,兑现胜诉权益的手段更为丰富。

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已向公安法院通过执行联动机制在其职权范围内查询反馈被执行人去向、财产的有效线索8条次,促成了关联案件的顺利执结。

目前,“法院+”执行联动机制仍在继续完善中,切实解决执行难仍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