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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口头约定风险高,法官支招合同“四明确”

发布时间:2025-07-31 09:39 来源:民二庭 阅读:143

买卖是生活中最常见的交易方式,双方图省事不签书面合同,全凭“口头约定”,卖家出卖货物后,未及时主张权利,导致超过诉讼时效,一旦出现纠纷,自身权利难以保障。

案例一:口头买卖遇赖账,“证据链”锁死货款

2023年,小王从某陶瓷经营部购买一批货物,双方达成口头协议,某陶瓷经营部向小王供货后,小王未及时结清货款。

经多次催讨,小王仍拒不还款。某陶瓷经营部遂将小王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虽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但某陶瓷经营部提供的聊天记录、欠条、送货单、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双方之间买卖合同事实清楚。法院依法判决小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案例二:合同证据都齐全,追回货款有保障

某机械制造公司与河南某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2024年1月签订了两份《工业品购销合同》。河南某公司向某机械制造公司按约送货,保留送货单据,并开具了增值税发票。

但某机械制造公司拖欠货款,河南某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剩余款项。

经审理,法官认为本案中书面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达,合法有效,双方必须遵守。

河南某公司提交的合同、送货单、发票、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清楚证明了欠款金额。故对河南某公司主张的货款数额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

上述两件案例体现了日常生活中买卖合同订立的两种不同方式。

根据民法典,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但口头约定难以固定内容,发生争议时更难举证。一张书面合同、一份清晰的送货单,看似麻烦,实则是保障交易安全的“护身符”。

在日常经营中,签订买卖合同要做到“四明确”!

第一,明确"你是谁"。核实身份,个人需要确认姓名、身份证号;企业需要核对营业执照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第二,明确"买什么"。详细描述货物,包括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单价等,避免模糊表述(如“一批货物”);明确质量标准,约定货物需符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双方协商的特殊标准,必要时可附样品作为参照。

第三,明确"怎么交易"。确定总价款及支付方式,写明货币单位,税费的负担,明确是全款支付还是分期支付,写清付款时间节点。明确交货日期、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

第四,明确"出事怎么办"。明确违约责任,如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无故拒收货物的赔偿责任,卖方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及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赔偿责任。

最后切记:合同必须书面签,送货单、付款凭证、沟通记录(如微信、短信)均需妥善保存,诉讼时效要特别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