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实现资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近日,公安县人民法院根据《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对各人民法庭、机关各部门资产进行年度清查。
此次清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工作量大,将分为实物盘点、账实盘点、资产贴标三个阶段,时间持续三个月。
为确保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数据准确无误,帐帐、账卡、帐实相符,在清查工作中,财务工作人员和资产评估机构人员采取现场核查的方式,统一使用“资产盘点清册”进行登记。对在办公场所由个人保管的实物资产进行登记时,将型号、使用人、存放地点、入帐价值一一对应,根据实物盘点和资产管理系统中的资产卡片号,进行条形码卡片管理,明确保管责任,制成资产台账,力求不漏一人、不漏一物。
待资产清查完成后,将对资产分类造册形成一套完整的资产台账,并由院办公室加强对资产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