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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毒品犯罪 坚决零容忍!

发布时间:2019-06-27 09:26 来源:公安法院 阅读:456

   近日,公安法院审结一件非法运输毒品案,被告人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

庭审中,曹某辩称:“毒品是我自己用来吸食的,我不构成运输毒品罪,我是非法持有毒品。”其辩护人提出对该案毒品的鉴定程序及毒品含量存在怀疑。

公安法院经审理认为,曹某携带毒品,将毒品从公安县运往湖南省,有交通管控平台出具的车辆行驶路径截图及被告人的供述予以证实,其行为已构成了运输毒品罪。关于辩护人质疑毒品的鉴定程序及毒品含量问题,经查,公安机关是按照法定的程序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毒品鉴定,其出具的鉴定报告具有法律效力,依法予以采信。公安机关在例行检查过程中,发现被告人车上的白色晶体,遂对其扣押、称重、封存,整个过程的进行均在被告人、见证人面前实施,并有视听资料及其他书证予以证实,符合客观事实,遂作出上述判决。

今年以来,公安法院以抓好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工作为重心,不断强化毒品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依法审判惩处了一批涉毒犯罪分子。据悉,2019年1月至今,公安法院共受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容留他人吸毒等各类毒品犯罪案件27件,审结16件,涉案22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的7人,其中,十年以上的6人,充分履行了刑事审判职责,始终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有力震慑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幸福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该院充分利用官方新媒体、法制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公开庭审、集中宣判、两代表一委员旁听庭审,让群众近距离观摩毒品犯罪审判活动,增强参与禁毒工作的信心和热情。

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公安法院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在院内大屏、立案庭显示屏滚动播放禁毒宣传标语,组织干警观看禁毒宣传片,在工作群内传达禁毒工作要求,强调全院干警要远离毒品,同时要引导教育亲朋好友不沾毒、不吸毒。

毒品,一朵社会发展的“恶之花”,造就了无数人间悲剧,侵蚀着社会和谐根基,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刻不止。公安法院积极参与禁毒斗争, 从严高效审理了多起涉毒案件,向毒品犯罪案件亮“利剑”,永无止境,永不停歇,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