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下午,公安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今年以来,公安县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零容忍态度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自1月23日以来,共收集受理涉黑涉恶线索151条,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26个,没收违法所得92万元。
答记者问 新闻发布会上,公安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易青就“县人民法院如何审理“黑恶案件”这一问题,现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易青表示,对于“黑恶案件”,公安法院严把立案关口,注意区分和甄别。一般性刑事案件正常审理,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涉黑涉恶大案要案实行专案专办,组成3-7人的大合议庭审理。 严格证据标准,罪行法定。坚持以审判为中心,执行三项规程,实行非法证据排除。以证据还原事实,以事实锁定犯罪,让被告人认罪、悔罪、服判。 强化信息互通,沟通协调。一般性瑕疵完善补充,重大问题多请示汇报,特别是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罪重与罪轻则以书面的形式上报,争取指导支持。 裁判从重从严,重症下猛药。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主犯提高起点刑,不适缓、不取保。其他参与者罚当其罪。 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快审快结及时回应社会期待。通过惩治犯罪,遏止犯罪,通过惩治犯罪,预防犯罪,通过惩治犯罪,恢复政治生态,彰显公平正义,维护基层政权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