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政务诚信执行案件,有力保障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了政务主体的失信风险,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起到积极推进作用。
今年6月,因某村民委员会未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某公司遂向公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安县人民法院在立案后对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向被执行人某村民委员会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某村民委员会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某公司支付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债务42070元及利息,并告知了不履行义务的失信风险。同时,公安县人民法院将案件相关信息向公安县信用办进行推送,商请主管部门进行协调督促。执行过程中,公安县人民法院多次组织申请执行人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村民委员会进行沟通协商,积极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最终双方就债务清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在信用建设中具有表率作用,直接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公安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执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推进落实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高频高效的联动配合,对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负有社会管理职能的村、社区、国有企业、国资企业涉诉涉执的受理、审理和执行情况及时向公安县信用办进行推送,对纳入政务诚信负面清单记录的单位联合相关部门实施信用惩戒,对履行完毕义务的被执行人及时完成信用修复。今年以来,公安县人民法院共审结涉政务诚信诉讼执行案件18起,有力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政府诚实守信、依法履约,为营造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