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传来喜讯,公安县人民法院杨厂法庭庭长陈安荣立二等功。
陈安,男,1977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公安县人民法院杨厂人民法庭庭长。
1995年7月,陈安从学校毕业后分配到公安法院工作,在基层人民法庭工作近二十年,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到法庭庭长,他由起初的一个文弱的书生,逐渐成长为一名睿智的法官。由于勤学好问,积极进取,他很快成为审判岗位的行家里手,为辖区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做好审判 化解矛盾树形象
2013年7月,陈安被安排到藕池人民法庭主持工作,管辖藕池镇、黄山头镇、麻豪口镇裕公社区三地民商事案件。面对审判工作的挑战,他克服法庭路途远、工作条件差等困难,铸就了任劳任怨、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的品格。审判工作中,他带领全庭干警,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通过诉前、诉讼调解,将调解贯彻诉讼的全过程,全力以赴解决纠纷。办案中他一边同案件当事人谈心,帮助他们寻求纠纷的最佳解决方式,一边向辖区群众释疑,引导他们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陈安的办案绩效一直在全院名列前茅,审理的案件中有一大批通过通过调解、撤诉结案,真正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他以实际行动表现出了一名法官对党、对人民、对事业的强烈责任感和高度的敬业奉献精神,树立了人民法官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良好形象。
公正廉洁 守住法官生命线
在日常审判工作中,陈安自觉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严格遵守各项禁令及各项规章制度,恪守法官职业道德,自重、自警、自省,不为金钱所动、不为亲情所惑、不为权势所屈,不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坚守清正廉洁的道德底线,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他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学习活动,着力构建自律机制,从源头抓起,防微杜渐,使每个法庭干警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顶住歪理,经受诱惑。
彻底化解矛盾 用真心促进和谐
定纷止争是法律法律赋予法官的职责,更是对法官的工作要求,多年来陈安始终坚持将调解融入到审判工作的各个过程,尽一切可能将矛盾化解在审理阶段。
2021年初,公安法院人民法庭创特色工作启动后,陈安认真谋划,积极探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定了裕公“无讼村居”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并多次前往社区进行调研和沟通。6月11日,公安县首个“无讼村(居)”在麻豪口镇裕公社区揭牌,并开展了巡回审判、现场答疑、法制宣讲等一些列活动,在当地营造了“息事无讼”的良好氛围。
陈安说,在基层,面对部分案件,机械判决非但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反而会激发新的社会矛盾。彻底化解矛盾,才是人民法官的终极目标。
用真情对待群众、真诚办理案件、真心解决纠纷,陈安将自己的青春默默地奉献给审判事业,用实际行动谱写着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