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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法院成功调解首例子女虐待老人案

发布时间:2013-11-13 16:50 来源: 阅读:626

   

2013年10月28日,在公安县看守所接待室,当带着手铐的被告人邹某出现在朱某面前时,邹某哭着叫了一声“妈妈”,并与妻子杨某一起跪在朱某面前,痛哭流涕地乞求母亲原谅自己曾经的不孝,让他们有机会改过自新、孝顺老人。朱某最终被儿子的诚心所感动,三十年的心结在这瞬间被融化,朱某当场表示,申请向法院撤回起诉。近日,公安县首例子女虐待老人案在县法院的大力调解下撤诉结案,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虎毒尚且不食子,不到万不得已,父母怎会狠心将儿子告上法庭?经了解,自诉人朱某育有三子,被告人邹某是其大儿子。邹某觉得母亲偏爱弟弟,便对朱某产生了怨气,经常到朱某的住处找她出气,并多次对朱某进行辱骂及殴打。有些邻居出面劝阻,邹某出口就说:“这是家务事,关你们什么事,政府都管不着。”朱某也曾找过人大、公安机关、妇联、社区反映情况,希望能帮助解决问题,但因系家庭纠纷,很多部门都只能是尽力的帮助劝解。然而情况愈演愈烈,2013年9月9日,邹某协同家人在大街上拦阻朱某,将其当场打到在地,造成轻微伤。无奈之下,朱某只得一纸诉状将邹某告上法庭。

本案系公安县首例母亲状告儿子的刑事自诉案件,且县广播电视台也曾对此事做过报道,社会影响重大。为尽可能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承办法官本着尽力维系这份亲情的思路展开了工作。10月10日,县法院依法传唤邹某,但邹某对所有的指控予以否认,不承认虐待过母亲,且经宣讲法律及政策后,仍旧矢口否认、态度强硬。该院依法立即将被告人邹某予以收监。

为了寻找本案发生的根源,从而更好地开展矛盾化解工作,承办法官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走访了妇联、社区及朱某居住的地方,听取了知情群众对本案的意见及建议。经过对证据材料仔细的分析承办法官发现,本案的发生是因太多的误会导致母子二人形成了近三十年无法调和的矛盾,只有将双方的心结打开,才能真正解决纠纷。为此,承办法官多方引导,一方面,三次提审邹某,向其宣传法律,告知其虐待行为的后果,并以社会道德及做人的基本原则,使之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及社会影响的恶劣性。另一方面,找到邹某的妻子杨某及其儿子,仔细听取他们讲述邹某母子二人多年的积怨,抓住症结,耐心地给杨某做工作,让她首先从思想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让其儿子与其他晚辈一同找奶奶朱某,用亲情感化朱某心中的怨气。同时,多次与朱某沟通,从家庭问题的根结处对其进行情感疏导,并联系到一些与其相处很好的朋友,让她们给朱某做思想工作。终于,面对承办法官的热诚,在亲情和友情的感召下,朱某同意在开庭之前与邹某见上一面,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