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邹碧华同志于2014年12月10日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他的感人事迹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2015年5月15日,公安县法院召开院务会,专题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邹应斌主持,院务会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副院长易青、政治处主任陈士俊、孟溪法庭庭长张清等八名同志,结合工作实际,用质朴的语言,生动的事例,深入刻画了邹碧华同志“公正为民、勇于担当”的精神品质,他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崇法尚德、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的精神,引起了与会人员的强烈共鸣。
听完八名同志的发言,邹院长强调,邹碧华同志是我们法院系统共产党员的先进典型和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是我们学习楷模。八位同志的发言,从不同侧面解读了邹碧华精神,可以看出他们都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下步要把学习邹碧华精神和“守、讲、树”活动结合起来,把学习邹碧华精神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敢于担当、善于担当、敢于争先、善于创先,将邹碧华精神转为工作动力,推动公安法院工作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