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陈华、政治部法官管理处副处长卫仲兵、审管办副调研员姚刚一行三人对公安县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察。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家怀陪同督察。
座谈会上,公安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易青代表公安法院向督察组汇报了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情况。他指出,自司法体制改革启动以来,公安法院高度重视,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顺利实现财务省级统管,并严格落实法官员额制,认真执行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审判团队组建及人员分类管理,完成了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录工作。目前,公安法院现有46名员额法官的岗位设置均符合规定,且全部到岗。并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了全院46名员额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确定工作,首次按期晋升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公安法院还建立了院庭领导办案通报制度。针对未入额法官独立办理简单案件的情况,近期已予以纠正。并通过繁简分流、探索诉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破解“案多人少”的矛盾。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陈华对公安法院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认为,对于司法责任制落实,公安法院很重视,工作亮点很多。特别是在法官素质提高方面,能够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学习和探讨,非常难得,要一如既往坚持下去。他还强调,关于“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问题要不断探索经验与方法,既要放权,也要统一裁判尺度,对裁判权进行必要的监管。在人员招录方面,要开动脑筋,利用有效的方式引进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改革是创新的过程,要积极稳妥,健康有序地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