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人民法院欢迎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站点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 > 工作动态

【我为群众办实事】欠钱不还“躲猫猫”? 强制腾退没商量

发布时间:2021-10-25 16:21 来源:公安法院 阅读:443

欠钱不还,拒绝露面,对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装聋作哑拒不履行,还玩起了“躲猫猫”,躲起来、藏起来就能逃避一切?

IMG_1156_副本.jpg

    为严厉惩治拒不履行和抗拒执行行为。1022日,公安县人民法院重拳出击,动真格,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士俊,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峰带领20余名干警,来到公安县斗湖堤镇原种场蜂业巷,对被执行人的房屋进行强制腾退。

   “行动开始,出发!”上午九点半,执行干警、法警奔赴涉案房屋所在地,拉起警戒线。

    因借款合同纠纷,202010月,法院判决薛某、丁某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王某44万余元,偿还桑某7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薛某、丁某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王某和桑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11月,公安法院以邮寄送达方式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亦未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据此,该院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发布限制消费令对其予以惩戒。因被执行人去向不明,拘留措施未能实施。

    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执行工作,且下落不明,法院遂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相关文书。于202196日作出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薛某、丁某名下的房屋。期间,承办人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执行工作且不告知去向。

    于是,执行法官依法决定强制腾房。为保证此次腾房行动顺利进行,公安法院制定了详细的行动预案,并作出周密安排,明确参加人员职责分工。

    行动中,执行干警对腾退房屋内的物品进行了一一清点登记、造册,并对包装袋进行编号,贴上封条,全程录像。历时三个多小时,将被执行人的个人物品强制搬离。整个执行过程规范、有序、高效。

IMG_1055_副本.jpg

    县检察院检察官、被执行人所在社区工作人员、法院督查室工作人员全程监督此次执行行动。

下一步,公安法院将对该房屋进行评估拍卖,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