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着力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今年以来,公安县法院先后制定了《加强联系“两代表一委员”实施意见》、《法庭联系乡镇,法官联系村居工作制度》、《加强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采取“三联动”办法,扎实开展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切实拉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法院与“两代表一委员”联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主动走访“两代表一委员”(即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并予以反馈。同时,广泛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和人民调解员听庭评议,使他们直观了解法院办案过程,从而了解、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截至目前,已先后走访和邀请代表、委员200余人次,社会反响良好。
法庭与乡镇联动。采取点对点的方式,组织16个业务部门主动与辖区内16个乡镇党委、政府联系,定期组织当地村干部召开座谈会,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和指导。同时,对重大疑难案件,承办法庭主动与辖区党委、政府沟通,积极争取支持,尽量使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重大纠纷不上交,全力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法官与村居联动。按照一村(居)一法官的要求,对辖区内328个行政村(居)分别安排法官进行定向联系,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工作,收集和整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开联系法庭、联系法官的电话号码,通过电话联系、现场指导(解答)等方法开展工作,为当地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服务,帮助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