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公安县人民法院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公安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公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二)依法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同级人民法院移送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查和受理各类申诉案件,审判各类再审案件。
(四)依法办理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判决和裁定执行事项及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关于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办理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事项;统一协调、管理、监督本院的执行工作。
(五)依法受理国家赔偿案件。
(六)依法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负责各类案件的立案登记工作。
(七)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及疑难案件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八)负责本院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等;协同上级法院及其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九)负责本院内部监督和法官惩戒工作。
(十)负责本院的司法行政工作,统一编报本院财务、装备计划,负责财务、装备管理,加强基础建设。
(十一)负责本院司法技术鉴定、信息化建设等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院党的建设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十三)结合审判工作,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新闻报道,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四)完成上级法院和县委、县人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承办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公安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机关党委、监察室)、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其中派出法庭5个:杨厂法庭、藕池法庭、斑竹垱法庭、埠河法庭、南平法庭。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6年预算收入4603.57万元,比上年增加436.91万元,增加10.49%,主要原因是我院2026年度新增公安县人民法院“两庭”建设(修缮)专项经费项目。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72.7万元,比上年减少54.18万元,减少1.45%;其他收入930.87万元,比上年增加491.09万元,增加111.67%。
2.预算支出情况:2026年预算支出4603.57万元,比上年增加436.91万元,增加10.49%。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942.28万元,比上年增加440.28万元,增加12.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0.76万元,比上年增加20.21万元,增加4.49%;住房保障支出190.53万元,比上年减少23.58万元,减少11.01%。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
(1)2026年基本支出3143.72万元,比上年减少63.25万元,减少1.97%,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退休4人,调出2人,2026年度预计退休7人,根据人员经费实际需求,减少人员经费支出。
(2)2026年项目支出1459.85万元,比上年增加500.16万元,增加52.12%,主要原因是我院2026年度新增公安县人民法院“两庭”建设(修缮)专项经费项目。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282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8万元,减少2.76%,减少主要原因是2026年度我院坚持“过紧日子”的政策方针,根据以往年度预算编制情况,减少非必要支出,导致公用经费降低。其中:办公费13万元、印刷费8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50万元、邮电费16万元、工会经费3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8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6.1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4万元,减少5.7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上年减少3.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使用其他收入列支3.4万元,总数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92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92万元,均与上年一致。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6年公安县人民法院编制政府采购预算818.2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523.08万元,增加177.23%,主要原因是我院2026年度新增法院业务用房和罩棚。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5.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复印纸、一体机;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558万元,主要用于法院业务用房和罩棚建设;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254.7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档案管理服务。
2026年,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782.23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安县人民法院占有房屋面积16621.34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528.4平方米,业务用房14092.94平方米,其他0平方米。公务用车20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数量为1台(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办案业务专项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包括辖区内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和审判管理办案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人民陪审员劳务费支出。2026年预算安排319.87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0.98万元,其他收入资金198.89万元。
项目绩效年度目标:妥善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保护人民群众利益、打造过硬的法院队伍,办出更高质量的案件,树立更好司法形象,实现荆州法院工作的新跨越。促进社会和谐,保障经济发展,实现公平正义。
数量指标:全年各类案件审结数≥6000件。
质量指标:执行完毕率≥40%。
时效指标:审限内结案率≥97%。
成本指标:项目成本控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案-访比≤0.15%。
服务对象满意度:诉讼服务满意度≥95%。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空表说明
我单位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委托业务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公安县人民法院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