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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报连连!公安法院这些集体和个人荣获省级表彰

发布时间:2022-02-12 09:22 来源:公安法院 阅读:947

 2月11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2021年度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十佳百优”表彰名单。公安县人民法院获评两项荣誉,毛家港人民法庭庭长吕淑超荣立个人二等功,藕池人民法庭获评“我为群众办实事”先进集体。






吕淑超:漫漫基层路 拳拳法官情

     吕淑超,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1990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公安县人民法院毛家港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该同志年办案数、结案数一直位列前茅。其中,2019年度共办理民商事案件115件,审结113件,卷宗归档率100%,在办理浙江投资商张某诉湖北美斯特食品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时,庭审时间长达7个小时。由于该案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经多方努力,最终成功调解结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做到了投资商及本地企业的双赢。

     2020年,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大背景下,共办理民事案件110余件,审结108件,卷宗归档率100%,且无超审限案件,承办案件无缠诉情况发生。2021年,共办理案件240余件。

    为努力适应新形势下的审判工作,吕淑超克服困难,响应广大群众的法律诉求,将枯燥的法条化为朴素易懂的语言讲解给群众听,接待来访群众时耐心细致;善于做调解工作,时常将复杂、尖锐的矛盾化解于无形。深入企业、纠纷现场了解、还原案件事实是工作常态。

    工作的认真、敬业的态度,为案件的服判息诉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严守审判纪律,廉洁、勤勉、不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是吕淑超的工作准则,他说,底线是做人处事的警戒线,法官守住底线,才能做到依法办案;守住底线,才能廉洁办案。

   吕淑超躬耕于基层审判工作三十多年,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拼命工作,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基层法官的担当与奉献,无怨无悔。





藕池法庭:

抓好民生实事 弘扬红色精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公安县人民法院藕池法庭坚持问题导向,立足群众需求,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促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开展有深度,更有温度。  

落实审判有温度

    2021年,藕池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15件(旧存案件1件),同比增长76.86%,审结203件,归档率100%,文书上网率100%,截至目前,无一件发回重审案件。在审判工作中,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要求,成功促成梁某某吴某某等67件案件达成调解,对久调无果的案件及时予以判决,培育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该庭干警均严格执行住庭制度,坚持每周学习不少于7小时,办案中根据案件性质分类,就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利用晚上下班时间,上门走访入户,了解案情,促成当事人之间矛盾解决。

服务群众有力度

    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藕池法庭干部带头,各干警积极参与,迅速下沉所在社区,亮身份,做表率,迅速作出反应,投身抗疫防控工作当中,通过走访排查等方式,统计居民来返情况,每名干警入户排查疫情不少于20户。同时,藕池法庭根据统一安排,安排专员在所在地高速路出入口等实地站岗值班,严格落实防控举措,筑牢疫情防控安全线。

利民举措有广度

     藕池法庭在参与抗疫、防疫的同时,优化工作模式,畅通企业涉诉绿色通道,设专人跟踪督办,助力复工复产。通过深入社区、企业开展普法活动。同时该庭认真贯彻《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的十项承诺》和《公安县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落实快立、快审、快结工作举措,积极稳妥地审理了湖北省某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等涉企案件。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过程中,藕池法庭一直坚持“人民群众的事情,件件都是实事,件件都要办实”的理念宗旨,努力让人们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