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罪,是我的法律意识太淡薄了,我错了”。庭审中,被告人陈某在最后陈述阶段默默低下了头。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安安稳稳、本本分分大半辈子,到了知命之年,竟因一念之差,站在被告席,还要身陷囹圄,今后将如何面对自己的家人和乡亲?和陈某一样内心悔恨不已的还有站在她身旁的八个姐妹。
心生贪念 9妇女结伙盗窃
备受公安人关注的蒙华铁路,正好途径公安县杨家厂镇沿江村,中铁大桥局为了方便施工,就将工程部设在此地。有大项目在村里建设,村民们都特别开心,空闲时就到工地看一看大桥建设的进展情况。一天,同村的陈某、林某、朱某、胡某、李某等9名妇女一同散步,经过工程部时,见到很多建筑材料堆在仓库,于是,动起了“歪心思”,认为集体“薅点羊毛”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2018年4月至9月,9名妇女共作案十一次,分别或合伙盗窃中铁大桥局存放在杨家厂镇沿江村沙公高速工地附近及仓库价值共计71515.71元的钢筋、护栏等物资。有的盗窃钢筋和铁管后,就藏匿在自己家中,有的销赃后直接进行了分赃,一次又一次,胆子也越来越大,直到工程部发现仓库内大量的物资不见了,遂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追求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一边是重大建设项目,一边是初犯的法盲农村妇女,案件相对特殊,又正值2019年春节期间,当地村民找到办案机关,认为涉案人都是不懂法的农村妇女,而且已经退了赃,应该“放”她们回家过年。受理该案后,公安法院高度重视,迅速与沿江村和杨家厂镇进行沟通,因涉案人员较多,承办法官一边做好被告人家属的解释工作,一边对该村村民进行法治宣传,告知他们9被告人因盗窃数额较大,造成较重的社会不良影响,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案件审理过程中,公安法院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就该案如何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进行探讨,既要考虑9被告是平均年龄为55岁的农村妇女,均系初犯、偶犯、没有犯罪前科,且退赔了全部被盗赃物及损失,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又要考虑到公安县经济发展和投资环境,应该依法保障各类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对危害经济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绝不姑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准确把握量刑情节,判处陈某、林某、朱某、胡某、李某等9被告人一年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五千至一万元不等的罚金。
法治环境即社会环境
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体现在实实在在的案件中,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公安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重拳整治给投资环境和社会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暴力犯罪及盗窃等多发性犯罪。
一直以来,公安法院积极为企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院领导多次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并根据各企业的具体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要求员额法官一对一联系企业,转变司法理念、强化司法举措,坚持各类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努力为公安县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