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 3月23日上午9点,公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国卿敲响法槌,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姚某、邹某涉嫌妨害公务、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卞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友及人民群众共50余人旁听了庭审。
该案被告人在去年近三个月时间里,鼓动不明真相群众围殴警察,毁损公共财物,散布不当舆论,聚众上访,冲击党政机关,严重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引起县委、政法委高度关注。
此案件由姚国卿亲自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谭文武、阳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开庭前合议庭组织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召开了庭前会议,对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进行了处理。历时两个多小时的庭审,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陈述等环节,控辩双方展开了充分的辩论,案件事实得以理清,三名被告人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当庭认罪悔罪,该案经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期宣判。
公安法院认真落实司改要求,院领导带头办案,率先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类案件,已经成为工作常态。为确保此次庭审顺利进行,该院还制定了周密的庭审保障预案,就警力配置、安检、押解、后勤保障等问题进行了认真部署并责任到人,以确保庭审顺利进行。
据悉,这是公安法院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第一起性质严重的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