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发家致富?什么生意挣钱快?这是很多人都会思考的问题,但如果想要投机取巧,那绝对是不长久的,这不,熊某就想到了一个铤而走险的赚钱法子,是什么呢?
2017年9月,熊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两次到湖南购买了各类卷烟,后熊某分别以每条人民币80元、每条人民币50元的价格向湖北省江陵县的朱某销售100条白沙(精品)、25条白沙(硬),以每条人民币29元的价格向湖北省潜江市的凡某销售100条芙蓉(软红),以每条人民币48元向荆州市沙市区的姚某销售50条白沙(硬),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14550元。
两次顺利的“销售”过程,让熊某信心大增,认为终于找到来钱的路子了,于是,没过几天,熊某又到湖南购买了各类卷烟975条,准备运往荆州进行销售。当途径二广高速东岳庙收费站出口处时,公安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对该车进行检查,并在该车尾箱内查获用蛇皮袋和黑色胶袋包装的各类卷烟共计975条,其中芙蓉(软红)450条、白沙(精品)300条、白沙(硬)225条,经认定,该批卷烟价值共计人民币46800元。
经审理,公安县人民法院认为,熊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判决熊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其非法经营的卷烟975条(芙蓉(软红)450条、白沙(精品)300条、白沙(硬)225条)予以没收,由公安县公安局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