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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法院严厉处罚一起哄闹、冲击法庭的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6-04-01 14:35 来源: 阅读:1119

3月25日,公安县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当事人配偶程某依法作出拘留十五日、罚款10000元的决定,并在当天移送拘留所看管。

程某是荆州马山人,今年55岁,系案件被告人蔡某之妻。今年初,公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原告徐某与被告蔡某、被告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3月25日下午向被告送达判决书时,程某及其子要求退还被告蔡某向法院提交的证据原件,程某并以此为由,哄闹、冲击法庭,不听工作人员劝阻,侮辱、诽谤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长达一个多小时,致使正常的审判工作几度停止。而其子在一旁旁观,不劝阻亦不参与,一幅“看戏”的态度。

程某哄闹、冲击法庭,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规定,为维护正常的法庭工作秩序,有效震慑违法行为,经院长批准,公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对程某拘留十五日,罚款10000元。接受处罚后,程某才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并在拘留所写出了悔过书,鉴于程某认错态度、悔过表现均较好,经批准,目前已提前解除了对其的拘留。